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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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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幸福二村40 号楼40-3 邮编:100027 HAPPINESS VILLAGE 40 BUILDING, NO.40-3, BEIJING, 100027, PRC 电话/TEL: (8610 传真/FAX :(8610 网址/WEBSITE :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事项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康达股发字【2015 】第0067 号 二零一五年七月 北京BEIJING 上海SHANGHAI 广州GUANGZHOU 深圳SHENZHEN 海口HAIKOU 西安XI’AN 杭州HANGZHOU 南京NANJING 沈阳SHENYANG 菏泽HEZE 成都CHENGDU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皇氏集团、上市公司 指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 皇氏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盛世骄阳100%股权, 指 次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盛世骄阳 指 北京盛世骄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 指 盛世骄阳100%股权 盛大网络 指 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 华扬联众 指 华扬联众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银河资本 指 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兴皖 指 安徽兴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磐霖盛泰 指 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皇氏集团与徐蕾蕾、银河资本、盛大网络、华扬联众、安 徽兴皖、史振生、磐霖盛泰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皇氏集团与徐蕾 交易合同 指 蕾、银河资本、盛大网络、华扬联众、安徽兴皖、史振生、 磐霖盛泰关于《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书之补充协议》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交易 合同 交易对方 指 盛世骄阳的全体股东 本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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