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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电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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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63 证券简称:沪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2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0年1月4 日以电子邮 件、书面传真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会 议于2010年1月1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 人,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协议的议案》 2010 年9 月29 日,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以下简称“规划建设 局”)受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委托并在管 委会的见证下与公司签订了位于昆山市黑龙江北路东侧厂区的的整体搬迁补偿 协议,该搬迁补偿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整体搬迁补偿金额为捌亿壹仟肆佰 壹拾肆万陆仟贰佰元整(81,414.62 万元),管委会出具的 《关于沪士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地块动迁补偿事宜的函》 (昆开函[2010]14 号文)已经申明该搬迁补 偿金由江苏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预算支付。公司已就上述事项于2010 年10 月11 日发布了关于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 江苏立信永华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2010 年9 月30 日为评估基准 日就公司上述整体搬迁资产出具拆迁损失评估报告(立信永华评报字(2010)第 212 号),评估价值为76,610.25 万元人民币。 公司最迟于2016 年 12 月31 日之前完成上述整体搬迁工作,因搬迁周期较 长,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就搬迁补偿费的具体支付方案以及搬迁协 议未尽事宜与规划建设局根据搬迁进度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协商。 《关于签订整体搬迁补偿协议的公告》全文详见2010年10月11日《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沪士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拆迁损失评估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费建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提名费建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 事候选人。费建江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一。 我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专项意见认为:提名程序合法、规范,费建江先生符合任 职资格,《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专项意见》具 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该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昆山先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创电子”)及新士电子私人有限 公司 (WUS Printed Circuit (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新士电子”) 均为楠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梓电子”)直接或间接持有100%股权 的子公司,且楠梓电子的全资子公司——沪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沪 士控股”)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持股比例为23.87%),故本公司 (下文如无特别 说明“本公司”均含全资子公司)与楠梓电子、先创电子、新士电子的日常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与楠梓电子的关联交易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10 年9 月21 日刊登了与楠梓电子的201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同意本公司向先创电子销售产品、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在2010年有效,预计 2010年本公司向先创电子销售产品、商品的金额不超过90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 司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约为0.3%左右。 同意新士电子向本公司提供代理销售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在2010年有效,预 计2010年本公司支付新士电子佣金金额不超过250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同类交 易金额的比例约为2%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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