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 (“十一五”规划)教学课件 作者 江平 第九编 第三十五章 侵权行为之债概述.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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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侵权行为之债概述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意义 第二节 侵权行为规范的制度价值 第三节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第一节 侵权行为的意义 一、侵权行为的概念 侵权行为是行为人因过错不法侵害他人支配型 权利或者已公开的权利及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因而 须就所生损害负担赔偿义务的行为。 上述定义指出侵权行为的特点是: 1、侵权行为是行为,不是事件。 2、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 3、侵权行为是不履行非合同义务的违法行为。 4、侵权行为是应就损害行为的结果负担赔偿义务 的行为。 二、侵权行为与相关行为的区别 (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 1、对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要求不同。 2、两者侵犯的客体不同 3、社会危害程度不同。 4、法律后果不同。 5、性质不同。 (二)侵权行为与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别 1、违法主体不同。 2、归责原则不同。 3、性质不同。 4、法律后果、赔偿主体不同。 (三)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的区别 1、两者侵犯的权利不同。 2、两者违反的义务不同。 3、两行为主体不同。 4、责任的后果以及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 (四)侵权行为与不当得利的区别 1、属性不同。 2、构成要件不同。 3、制度价值功能不同。 (五)侵权行为与无因管理的区别 无因管理与侵权行为在构成要件上不同,所以 比较容易区分。 侵权行为是可以引起民事诉讼的伤害或不法行 为,侵权行为规则要求人们负有不得加害于他人的 义务,以及加害了他人,则应对之进行补救或赔偿 的义务,这种义务不是由当事人的协议而设定的, 而是根据一般法律的实施产生的,与当事人的协议 无关。 第二节 侵权行为规范的制度价值 一、侵权行为法律规范 侵权行为法律规范是关于损害与赔偿的民事法 律规范的总和,其核心内容是如何确定损害行为, 以及对造成的损害如何救济。 二、侵权行为法律规范的价值功能 在意思自治原则的指导原则下,对侵权行为法 的价值功能,基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保护合法的民事权利(保护功能)。 2、填补损害(补偿功能)。 3、预防损害(预防功能)。 4、与其他救济措施共同分散损失(分险功能)。 第三节 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一、归责原则的含义 归责在法律上的含义,是指根据某种事实状态 确定责任的归属。归责原则,即确定责任归属必须 依据的法律准则,是确定责任的标准和基础。“归 责”的核心内容,是一个原因与结果的关系。 二、归责原则的发展 三、过错责任原则 (一)过错责任原则的含义 过错责任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侵权行为以过错 为责任要件,加害人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 民事责任。 (二)侵权行为法适用过错归责的哲学基础 过错责任原则,是建立在康德“意志自由”的哲 学原理基础上的。康德的法哲学理论概括起来就 是:尊重人。因为只有人才有自由意志,才有与生 俱来的权利,即自由。 (三)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特点 1、过错责任原则适用于一般侵权行为,除非法律 有特殊规定,要求对某些侵权行为不适用过错责 任,即不以过错为要件时,过错责任原则才不适 用。 2、在适用过错归责时,对过错的举证和证明有两 种方法: ①“举证正置。 ②“举证倒置。 3、在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要注意过错的不同类 型,尤其是第三人的过错和受害人的过错的情况。 四、作为过错责任原则的补充——无过错责任 (一)无过错责任的产生 (二)无过错责任的基本含义 无过错的“无”,可理解为“无”、“不要求”加害人 过错这一要件,即在责任构成上,“无”加害人过错 这一要件,与过错责任中要求加害人须有过错作为 必备要件之一的过错责任相对应。 (三)无过错责任的适用特点 1、适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 2、在侵权行为构成要件方面,“无”加害人过错这一 要件,但要考虑损害事实、损害行为以及损害事实 与损害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等其他要件。 3、由于不要求加害人过错作为侵权行为构成要 件,所以不存在受害人对加害人的举证,也不存在 加害人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情况。 4、适用无过错责任的侵权行为,基本都有最高赔 偿限额。 * * 返回 返回 返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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