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水发水产品》(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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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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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发布DBS22吉林省地方标准2013-XX-XX实施2013-XX-XX发布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水发水产品 (送审稿)DBS22/
吉林省卫生厅发布
DBS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2013-XX-XX实施
2013-XX-XX发布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水发水产品
(送审稿)
DBS22/012-2013
DBS22/012-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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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和GB/T 20001.4-2001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桂芹、刘 革、郭贵良、朱 丽、杜东菊、安长春、芦洪梅、于桂玲、韩宇田、牛小天、申 斌、陈秀梅、李 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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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水发水产品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干海参、干鱼翅等水发干制品为原料,经充分吸水、恢复到干制前状态制成的水发水产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T 5009.45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23499 食品中残留过氧化氢的测定方法
SC/T 3025 水产品中甲醛的测定
GB 10144 动物性水产干制品的卫生标准
原料要求
3.1 水发干制品应符合GB 10144的规定。
3.2 加工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添加剂
4.1 添加剂品种应为GB 2760中预制水产品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
4.2 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
4.3 添加剂的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安全标准和有关规定。
5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 验 方 法
形 态
应基本保持其原有的形态,不过分变形。
在光线充足、无异味的环境条件下,将试样置于白色搪瓷盘或不锈钢工作台上,进行感觉检验。
气 味
气味正常,无异味,无腐臭味。
组 织
有弹性,不僵硬,不腐烂。
杂 质
无外来杂质。
6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 验 方 法
pH值
≤
8.0
GB/T 5009.45-1996
铅(以Pb计),mg/kg
≤
鱼类0.5
软体动物1.0
GB 5009.12
镉(以Cd计),mg/kg
≤
鱼类0.1
软体动物2.0
GB/T 5009.15
甲基汞,mg/kg
≤
肉食鱼类1.0
除肉食鱼类外水产品0.5
GB/T 5009.17
无机砷,mg/kg
≤
鱼类0.1
除鱼类外水产品0.5
GB/T 5009.11
铬(以Cr计),mg/kg
≤
2.0
GB/T 5009.123
甲醛(以HCHO计),mg/kg
≤
10.0
SC/T 3025
过氧化氢(以H2O2计),mg/kg
不得检出
GB/T 23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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