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的税收筹划.pptx
第5章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第五章营业税的核算及税收筹划
;;;;营业税的会计核算;(一)避免成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1、营业税纳税人应具备的条件: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构成营业税纳税人,其提供
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其应税行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2)其应税行为,必须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3)必须是有偿或视同有偿的应税行为。
2、征税范围:
(1)只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应税行为,才属于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
(2)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应税行为就不属于营业税
的税收管辖范围,也就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3、筹划原理:将其行为转移到境外,从而避免成为纳税人。;;【案例】利用境外子公司进行节税;(二)纳税人之间的合并
当合并企业各方在生产经营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联系
时,如某一方所提供的主要应缴营业税的业务恰恰便是合并
企业另一方生产经营活动中所需要的。如果在合并以前这种
服务关系便存在,那么兼并节省营业税的效果更加明显。
因为在合并以前,这种相互间提供营业税应税服务的行
为应该缴纳营业税,而合并以后,由于变成了一个营业税纳税
主体,各方相互提供服务的行为属于企业内部行为,而这种
内部行为是不需缴纳营业税的。
【例】独立的运输企业要缴纳营业税,如果与服务对象合
并,属于内部部门之间的服务,则不需要缴纳营业税。;;【案例5-1】“料”“工”分离税负能降低;税收筹划:
公司经过税收筹划,进行了企业改制分立,即把原工程安装施工
队独立出来,单独办照、单独核算,使它成为公司所属的二级法人。
根据现行营业税征税政策规定,安装业务收入应纳3%的营业税,
这比原按17%缴纳增值税,会降低税负。
【假设】公司2006年度取得包工包料安装收入203万元,其中设
备及材料价款132万元,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7万元,安装工时费收入
71万元。
施工队独立前:应按混合销售缴纳增值税:
销项税额=203÷(1+17%)×17%-17=12.5(万元)
税负率=12.5÷203×100%=6.16%
施工队独立后:
原公司应纳增值税=132÷(1+17%)×17%-17=2.18(万元)
施工队应纳营业税=71×3%=2.13(万元)
公司总计应纳税额=2.18+2.13=4.31(万元)
税负率=4.31÷203×100%=2.1%
由此可见,这家公司经过筹划后,总体税负下降,取得了节税收益。;;(一)建筑业的税收筹划
纳税人可以通过筹划,使其经营项目排除在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之
中,从而获得节税收益。
1、选择合理的合作建房方式
一方拥有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拥有建房资金和技术。合作开发,
入股投资方式能达到节税的目的。
第一种方式:
(1)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
(2)以出租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
第二种方式:
(1)风险共但,利益共享
(2)按一定比例参与收入分配
(3)按一定比例参与房屋分配;;;2、选择合理的材料供应方式
1)《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
无论怎样结算,营业额均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
款。因此,纳税人可以通过控制工程原料的预算开支,减少应计税营
业额。
2)《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
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因此,建筑安
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
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取得的
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价款,从而达到节
税的目的。
;;;1.交通运输与建筑业的计税依据
(1)交通运输:境内运送旅客与货物的全部营运收入。
包括: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如果】是联合运输,境外改由其他运输企业承运。
计税营业额=全程运费-境外分流运费。
(2)建筑:建筑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
其他工程等作业收取的营业收入额。
其中包括:
A、向甲方收取的施工机构迁移费、临时设施费、劳动保护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