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PDF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证券代码:002266 证券简称:浙富控股 公告编号:2017-030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2017 年5 月26 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7
年5 月3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10 人,实
际参加董事10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孙毅先生主持,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
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现金65,000,000挪威
克朗(约合人民币5,231万元)收购挪威ARD GROUP AS (以下简称ARD集团)和
ARD AS (以下简称ARD )所持有的挪威RAINPOWER HOLDING AS32%的股份,其中,
向ARD集团收购23.29%的股份,向ARD收购8.71% 的股份。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发布
的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境外公司股权的公告》。
二、会议以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中鑫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见附件)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浙富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5 月31 日
附:
黄中鑫先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毕业于西南交通大学,国
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历任中国水利水电第
十工程局国际工程部主任和二分局局长、四川华电木里河流域水电开发公司副总
经理和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拥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技术、施工项目合同商务管理经验,特别是国际EPC
总承包项目管理经验,具有管理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和流域水电开发建设
的综合管理实力,2013 年荣获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 “优秀国际工程项目经理”
称号。
黄中鑫先生与本公司或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公司股份;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
所惩戒。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