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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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76 证券简称:易事特 公告编号:2017-108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 年6 月28 日以专人送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
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7 年7 月6 日在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
工业北路 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 7 人,实际参会
董事 7 人,与会董事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书面表决。会议由董事长何思模
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
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由于原5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或部分
限制性股票合计835.56 万股;原10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具备激励资格,取消拟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7.7 万股。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3800.00 万股调整为
2,776.74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由460 人调整为398 人。其中,因参与
本次激励计划的徐海波、于玮、戴宝锋、陈永华 4 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
日2017 年7 月6 日前6 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依据《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规章制度的规定,
决定暂缓授予徐海波、于玮、戴宝锋、陈永华该 4 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 260
万股,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以上 4 名激励对象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因此,本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为 2,516.74 万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实
际授予对象为394 人。
董事徐海波先生、于玮先生、戴宝锋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
决。
1
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议案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调
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
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17 年7 月6 日为授
予日。
因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徐海波、于玮、戴宝锋、陈永华4 名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在授予日2017 年7 月6 日前6 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情况,公司董事会依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规
章制度的规定,决定暂缓授予徐海波、于玮、戴宝锋、陈永华该4 名激励对象的
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条件满足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审议以上4 名激励对
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事宜。
除上述4 人暂缓授予以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394 人,涉及
限制性股票共2,516.74 万股,预留700 万股。
董事徐海波先生、于玮先生、戴宝锋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关联方回避表
决。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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