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同济版)课后习题及答案(共10章)第八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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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出口押汇是指出口商银行根据出口商提供的跟单信用证及全套单据,审核无误后,扣除押汇利息,按当月该外汇指定银行挂牌折成人民币,扣除押汇利息后将资金余额划给出口商的一种融资方式。出口押汇一般为信用证项下办理,但对于有些信用等级高、资信状况良好、内部管理严格、经济效益好的企业也可办理托收项下的出口押汇。显然,A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A公司的管理人员显然是把出口押汇与保买票据混淆了。
在出口押汇和福费廷两种业务中,出口商都是通过单据或票据的买卖,及时获得资金,加速了资金周转。但出口押汇与福费廷有很大的区别。
第一,在出口押汇业务中,如果单据被拒付,则办理押汇的银行可以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要求出票人偿付;而办理保买票据业务的银行则不能对出票人行使追索权,出口商在办理这种业务时是一种卖断行为,票据遭到拒付与出口商无关,出口商将票据拒付的风险完全转移给银行。
第二,在出口押汇业务中使用的单据为信用证或托收项下的单据,在一般的国际贸易中使用;保买票据业务中使用的票据是与大型成套设备相关的票据。它可以包括数张等值的期票(或汇票),每张票据的间隔时间一般为6个月。
第三,出口押汇中使用的单据除汇票外,还有提单、装箱单、保险单等其他信用证或合同要求的一些单据,银行在向出口商购买这些单据时,主要是货权的转移,故汇票本身并不需担保或承兑;办理保买票据—般只有汇票或本票,这种票据必须由第一流的银行担保。
第四,出口押汇手续较简单,一般只收取贷款利息;而办理保买票据业务收费比一般的贴现业务的费用高,除按当时市场利率收取利息外还收取下列费用:①管理费,一次性支付;②承担费;③出口商未能履行或撤销合同,致使保买票据业务不能实现,办理该业务的银行要收取一定的罚款。
针对此项案情,法院经过调查取证,认为A公司办理的是出口押汇业务,而非保买票据,故C银行对A公司有追索权,A公司负有偿还此笔贷款的义务,最后裁定A公司败诉。
业务实操
1.出口商向出口保理商提交出口保理申请。
2.出口保理商联系进口保理商。
3.进口保理商对进口商进行信用评估。
4.进口保理商核定或批准进口商的信用额度,并通知出口保理商。
5.出口保理商把进口保理商已经核准进口商的信用额度通知给出口商。
6.出口商与出口保理商签订出口保理协议,并获得正式保理额度。
7.出口商与进口商签订贸易合同。
8.出口商发货、寄单。
9.出口商将代表应收账款的单据提交给出口保理商,以转让应收账款债权。
10.出口保理商将该笔应收账款再转让给进口保理商。
11.进口保理商向进口商催收该笔应收账款。
12.进口商向进口保理商支付货款。
13.进口保理商向出口保理商转交货款,用EDI将汇款信息发至出口保理商。
14.出口保理商在收汇金额中扣除已融资的预付本息后,向出口商支付货款余额,为出口商结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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