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同济版)课后习题及答案(共10章)第七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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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提单在国际货物运输中具有关键性作用,对持有人来讲它既是承运人收取货物从而建立运输合同的证据,也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据此可以向银行议付货款,在目的港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而对承运人来讲,一旦取得正本提单,就证明其交货责任履行完毕,否则,提单持有人有权要求其交付货物或向其索赔,所以凭正本提单提交货物是一法定程式。但在国际贸易中提单的流转速度往往慢于货物的运达速度,因为提单要随信用证经过申请议付、开证行审单支付和收货人交款赎单等各个环节,而此时货运船舶早已抵达目的港,这种情况在短途运输中更为常见。为及时提取货物,收货人往往要求承运人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交付货物,而承运人则只有在收货人提交信誉良好的银行出具保函的情况下才敢交货。这样既可以保证商业流程的正常进行,减少不必要的时间耽搁,也可以使承运人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但凭保函提取货物这一为国际普遍接受的惯例在本案中不但没有加速业务周转从而使相关各方受益,反而横生出两起诉讼。这并不是凭保函提货这一制度本身的问题,而是有关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作祟,致使正常操作无法进行。乙公司提取货物后并没有向开证行交款赎单,提单最终莫名其妙地回到了托运人手里。托运人发送了货物却收不到货款岂肯善罢甘休,持提单向甲船公司(承运人)起诉是情理之中,胜诉理所当然。而承运人绝不会承受这无端的损失,向丙银行(保证人)提出索赔也就顺理成章了。
本案例给甲船公司(承运人)、乙公司(申请人)和丙银行(担保行)都带来了一定的启示。对甲船公司来说,虽然根据提货担保提货是国际惯例,但是提货保函对承运人来说有一定的风险,因此,承运人应该仔细审核提货担保条款以及提货人和担保银行的资信,从而合理保障自己的权益。
对于乙公司来说,凭保函提货本是国际惯例,但是该公司在提货后没有按正常程序付款赎单并将提单交还承运人,企图逃避其付款责任。这种做法大大损害了自己的信誉和与银行的关系,可谓得不偿失。
对于丙银行来说,出具保函就意味着承担了保证责任,因此,一定要谨慎审查保函申请人的资信,并严格控制根据提货担保提取的货物的所有权,从而有效控制自身风险。
业务实操
租赁保函的格式
日期:
致受益人
依据你方与 (下称“承租人”)在 (时间)(地点)签订的租赁协议,协议号为 ,我行应承租人的请求,向你方签发一份不可撤销的保函,保函号为 ,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限额为 (大写金额 )。我行保证承租人按照租赁协议的约定支付租金,如果承租人不能按期支付,我行承担支付未付金额和拖欠利息的责任。保函的保证金额将随着承租人的履约和偿付而减少。
保函的有效期到 ,有效期届满后,受益人应将保函的原件返回给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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