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东大会决议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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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18-021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3 月23 日 (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3 月23 日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
为2018 年3 月22 日15:00 至2018 年3 月23 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鄂托克西街博源大厦 12 层公司
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宋为兔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0 人,代表
股份1,976,709,669 股,占公司总股份3,967,172,992 股的49.826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 人,代表股份1,326,323,82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3.432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1
650,385,8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3942%。
综合出席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数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
小投资者合计为19 人,代表股份654,217,67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490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4 人,代表公司股份3,831,832 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 0.0966%;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共 15 人,代表公司股份
650,385,84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6.3942%。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
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
列议案:
1、《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6,605,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0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4,113,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41%;反对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2、《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6,605,3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9.9947%;反对10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053%;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54,113,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9.9841%;反对104,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9%;弃
权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表决结果:本提案获得通过。
3、《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976,472,16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2
份总数的 99.988%;反对23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2%;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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