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述职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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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3 年度述职报告
SHIMIN CHEN (陈世敏)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在2013 年度工作中,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
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要求,现将2013 年
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1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应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5 次 0 次 0 次 否
2013 年公司共召开了5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参加5 次董事会,
实际参加5 次董事会,均为现场参加,并出席了公司召开的3 次股东大会,没有
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
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
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2013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未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以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的独立意
见:
1、在2013 年1 月18 日,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2013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在2013 年12 月5 日,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董事会出具的 《浙江我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及相关条款的修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并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规定,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并监督公司内
部审计制度的实施,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对重大关联交易
进行审计,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内容。
201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勤
勉尽责,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协调2013 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对内部审
计工作、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内部控制、2013 年半年报和年度报告等定期财务
报告事项进行了审阅。
在公司2013 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
掌握2013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
年审会计师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同时,本人作为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委员,并任薪酬和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
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2013 年积极组织薪酬委员会各委员对公
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根据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
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制定薪酬方案,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参与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确
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13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
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指导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财务核查工作、2013 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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