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论在税收征管中的运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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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论在税收征管中的运用 无忧会计网 时间:2007-12-1 11:23:00???作者:韩仁月???来源: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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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牋牋? 摘 要:运用博弈论分析完全信息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征税人与检查人之间的最优战略选择问题。通过建立模型得出均衡解,并分析影响均衡解的因素及这些因素变动对博弈双方行为选择的影响。最后,结合模型提出优化税收管理的三点建议:重点突出,提高检查效率;降低检查成本,提高检查人员的专业水平;依法办事,加大对违法人员的惩罚力度。
关键词:博弈;最优选择;均衡解;税收管理 在现代经济学研究中,博弈论运用于许多领域。一些学者①曾运用博弈论的思想分析税收征管中的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但多数只分析完全信息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静态博弈。有的学者②在静态模型基础上引入了动态模型。为了简化模型说明问题,本文也像前述学者一样分析完全信息下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静态博弈,不同的是笔者认为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监督部门对办税人员的检查起到同样重要的作用。因此,本文通过在检查人(内部或外部)与征税人之的建立的静态博弈模型来分析他们之间的冲突与合作。 一、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博弈模型的建立与均衡解 1.模型的假设及相关变量的设定 主体假设:只存在两个参与人,即税务机关和纳税人。 纳税人应纳税款为t(t0);纳税人逃税的概率为p1;税务机关检查的概率为p2;税务机关检查的成本为c(c0);纳税机关对纳税人的罚款为f(f0)。 纳税人的行为空间=,税务机关的行为空间=,且假定一旦税务机关检查,逃税就被发现,则相应的博弈收益矩阵为: 税务机关 检查不检查 纳税人逃税-t-f,t+f-c0,0 不逃税-t,t-c-t,t 假设c在这个假设下,不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给定税务机关检查,纳税人的最优战略是不逃税;给定纳税人不逃税,税务机关的最优战略选择是不检查;给定税务机关不检查,纳税人的最优战略选择是逃税;给定纳税人逃税,税务机关的最优选择是检查。如此等等,没一个战略组合构成纳什均衡。但是,尽管上面的模型不存在纯战略纳什均衡,却存在混合战略纳什均衡,我们通过以下模型求解。 2.完全信息静态博弈 假设博弈双方都是理性的,且双方都知道自己的特征,但不知道对方的准确信息,只知道对方以某种概率随机地选择不同的行动,博弈只进行一次。 给定p1,税务机关选择检查(p2=1)和不检查(p2=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1(1,p1)=p1(t+f-c)+(1-p1)(t-c) E1(0,p1)=(1-p1)t 解E1(1,p1)=E1(0,p1),得p?1=c/f+t 给定p2,纳税人逃税(p1=1)和不逃税(p1=0)的期望收益分别为: E2(p2,1)=p2(-t-f) E2(p2,0)=p2(-t)+(1-p2)(-t) 解E2(p2,1)=E2(p2,0),得p?2=t/t+f 3.均衡解分析 由以上结果可以看出,税务机关的检查概率为p?2时,纳税人选择逃税还是不逃税所获得的期望收益是一样的。如果税务机关检查的概率小于t/t+f,则纳税人的最优选择是逃税,因为这时纳税人逃税的期望收益大于不逃税的期望收益。如果税务机关的检查概率大于t/t+f,纳税人的最优选择则是不逃税。对于税务机关,纳税人逃税的概率为p?1时,税务机关检查还是不检查的期望收益相同。如果纳税人的逃税概率小于c/f+t,税务机关的最优选择是不检查,如果逃税概率大于c/f+t,税务机关的最优选择是检查,因此,是一个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而且,我们可以看出,纳税人逃税的概率与税务机关的检查成本、对纳税人逃税行为的罚款和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有关,纳税人逃税的概率与检查成本成同向变动,与纳税人的应纳税款和税务机关的罚款成反向变化;税务机关检查的概率与应纳税款正向变动,与其对纳税人的罚款成反向变动,因此得出: 第一,如果检查成本和罚款保持不变,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越大,税务机关加大检查概率,纳税人减少逃税概率对双方都有利。 第二,如果检查成本和应纳税款不变,对纳税人的惩罚额越大,税务机关降低检查概率,纳税人也减少逃税概率。 第三,如果应纳税款和罚款不变,检查成本越大,税务机关检查概率不变,而纳税人逃税的概率增大。 《征管法》规定:对逃税行为处于其欠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由p?1=c/f+t,p?2=t/t+f,0.5t≤f≤5t,得c/6t≤p?1≤2c/3t,1/6≤p?2≤2/3。可以看出,按照这个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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