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_T 5344.7-2006 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7部分:水产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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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7部分:水产品
2006-01-26 发布 2006-04-01 实施
前 言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江苏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吴光红、费志良、沈美芳、葛家春、胡定金、丁保华、张会员。
无公害食品 产品抽样规范
第7部分:水产品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无公害食品水产品抽样的方法和样品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水产品的认证检验和监督检验抽样。
2 方法
2.1 组批
2.1.1 鲜活水产品
以同一水域、同一品种、同期捕捞或养殖条件相同的产品为一个抽样单位,且池塘养殖水域面积不超过133hm2,湖泊、水库、近岸海域、滩涂养殖面积不超过667hm2。
2.1.2 初级水产加工品
按批号抽样,在原料及生产条件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同一天或同一班组生产的产品为一个抽样单位。2.2 抽样方法
2.2.1 水产养殖场抽样
根据水产养殖的池塘的分布情况,合理布设采样点,从每个采样点随机抽取样品,安全指标和感观检验抽样量按表1执行;微生物指标检验的样品应采取无菌抽样,在养殖水域随机抽取,样品量按表2执行。
表1 水产品安全指标和感官检验的样品量
种 类 样 品 量 小型鱼(体K20cm) 15条-20条 中型鱼(体长20cm-60cm) 5条 大型鱼(体长60cm) 2条-3条 虾 ≥3kg 蟹 ≥3kg 贝类 ≥4kg 藻类 ≥2kg 龟类 3只—5只 蛙类 ≥4kg 海参 ≥2kg-3kg 表2 水产品微生物指标检验的样品量
种 类 样 品 最 伍类 ≥2尾 虾 ≥8尾 蟹 ≥8只
种 类 样 品 量 贝类 ≥8个 藻类 ≥500g 龟类 ≥2只 蛙类 ≥5只 海参 ≥8只 2.2.2水产加工场抽样
从一批水产加工品中随机抽取样品,每个批次随机抽取净含量1kg(至少4个包装袋)以上的样品,干制品抽取净含量500g(至少4个包装袋)以上的样品。
3 样品运输
3.1 鲜活水产品
a) 鱼
——活鱼用充氧袋封装,保证氧气充足,使之成活。
——鲜鱼用泡沫箱封装,先在箱底铺一层冰,头腹向上,层鱼层冰,加封顶冰,使鱼体温度保持
O℃-5℃。
b) 虾
——活虾用充氧袋封装,保证氧气充足,使之成活。
——鲜虾用泡沫箱封装,先在箱底铺一层冰,层虾层冰,加封顶冰,使虾体温度保持在0℃—4℃。
c) 蟹
——河蟹样品应保证活体包装送样。将河蟹腹部朝下整齐排列于蒲包或网袋中,保持适宜的
度,贮运过程中应防止挤压、碰撞、曝晒及污染。夏季用泡沫箱封装,加冰降温,应及时排放
冰水,并注意通风换气(可在泡沫箱上部开小孔)。
——海蟹用泡沫箱封装,先在箱底铺一层冰,层蟹层冰,加封顶冰,使蟹体温度保持在O℃一4℃。
d) 鳖
鳖样品应保证活体包装送样。将活鳖用小布袋、麻袋等包装,每只应固定隔离,以避免互相挤压、咬。贮运过程中应严防蚊虫叮咬,防止挤压、碰撞、曝晒及污染。夏季用泡沫箱封装,用冰降温。
e) 贝类
活贝类应控干水分,然后用透气性较好的麻袋进行封装。
f) 蛙类
蛙类用泡沫箱封装,在箱盖和四周打些小孔,保证空气流通,并注意保持蛙皮肤的湿润。
g) 海参
海参用洁净塑料袋无水包装,用泡沫箱封装,先在箱底铺一层冰,层海参层冰,加封顶冰。
3.2 冷冻水产品
用保温箱或采取必要的措施使样品处于冷冻状态。
3.3 干制水产品
用塑料袋或类似的材料密封保存,注意不能使其吸潮或水分散失,并要保证其从抽样到检验的过程中品质不变。必要时可使用冷藏设备。
NY /T 5344.7-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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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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