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辅导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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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辅导材料
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人辅导材料 1
第一部分? 汇算清缴提示事项 2
一、纳税申报时限 2
二、报送申报资料 3
三、如有以下事项应提交包括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在内的证据资料 4
四、以下事项应在汇算清缴申报前完成,未按规定办理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税收政策 4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品完工年度报送资料 6
六、重点纳税申报事项的提示 6
第二部分? 2011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主要变化 8
第一章? 综合性政策规定 8
一、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8
二、煤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10
三、税务机关代收工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11
四、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确定问题 11
五、企业员工服饰费用支出扣除问题 12
六、航空企业空勤训练费扣除问题 12
七、房屋、建筑物固定资产改扩建的税务处理问题 12
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的税务处理 13
九、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13
十、企业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有关所得税问题 14
十一、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 15
十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 15
第二章? 税收优惠政策 17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 17
二、实施农 林 牧 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 17
三、支持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18
四、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19
五、继续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1
六、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21
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农产品初加工有关范围 21
八、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22
九、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 23
十、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 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须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进行当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为帮助您顺利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我们编写了《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辅导》(以下简称《纳税辅导》)。
《纳税辅导》分为汇算清缴提示和政策变化要点两部分,主要包括纳税申报时限、报送申报资料、申报变化系统更新及2011年企业所得税新政策的主要变化等内容。
第一部分? 汇算清缴提示事项一、纳税申报时限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须在年度终了后五个月内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结清应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申请退还多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工作。
二、报送申报资料在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须在汇算清缴期内将申报资料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资料主要包括以下相关内容: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2、财务报表;3、备案事项相关资料;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5、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情况申报表;6、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7、非金融企业因向非金融企业借款,按照合同要求在2011年度内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的,应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8、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9、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如有以下事项应提交包括中介机构鉴证报告在内的证据资料(一)资格认定事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动漫企业等认定事项。
(二)税前扣除及涉税处理事项特殊性重组业务备案、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等事项。
四、以下事项应在汇算清缴申报前完成,未按规定办理的,将不能享受相应税收政策(一)特殊性重组业务备案(二)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专项申报(三)享受税收优惠审批(备案)事项1、享受税收优惠审批事项(1)支持和促进就业减免税
2、享受税收优惠事先备案事项(1)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申请减免企业所得税(2)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减免税(3)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减免税(4)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减免税(5)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所得减免税(6)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7)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8)安置残疾人员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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