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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_T2122-2020_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_吉林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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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65.020.30

DB22

B40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122—2020

代替DB22/T2122-2014

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regulationsfornon-hazardoustreatmentofscalechickenfarm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212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2122-2014《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与DB22/T2122-2014

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术语和定义(见3,2014年版的3.1、3.2);

——删除了粪便处理的相关内容(2014年版的5.3.1);

——修改了病死鸡处理的相关内容(见7,2014年版的7.1、7.2);

——修改了其他废弃物处理的相关内容(见8,2014年版的8.1、8.1);

——修改了处理记录的相关内容(见9,2014年版的9)。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宏、牛淑玲、高妍、张金玉、张嘉保、孙博兴、周长海、李玉梅、潘英树、

高安崇、唐鸿宇。

本标准代替了DB22/T2122-2014。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I

DB22/T2122—2020

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鸡场废弃物处理场地要求、粪便处理、污水处理、病死鸡处理、其它废弃物处

理和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养鸡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49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号自2017年7月3日起

实施。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采用先进的工艺、设施和饲养管理措施,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蛋鸡、肉鸡或

鸡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垫料、病死鸡、剩余疫苗、防疫医疗废弃物和废弃饲料等。

1

DB22/T2122—2020

4.1位置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2与生产区、生活区等要有严格的隔离措施。

4.3土壤质量应符合GB15618要求。

4.4距离水源保护区、公路、居民区不少于1km。

5粪便处理

5.1收集

5.1.1采用干收粪法。

5.1.2粪便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防扬散、防渗漏。

5.2储存

5.2.1建设专门的储存设施。

5.2.2储存设施应进行防渗、防流失处理。

5.2.3储存设施应配备防雨和排水设施。

5.2.4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等防护措施。

5.3处理

5.3.1发酵场地

5.3.1.1有粪便储存池、发酵场地以及成品存放场地等组成。

5.3.1.2发酵场地进行防渗、防流失处理。

2

DB22/T2122—2020

6.1

6.2

6.3

处理前应先清除其中的鸡粪、散落的饲料和羽毛等固体物。

处理方法应符合HJ497的规定。

排放应符合GB18596的规定。

7病死鸡处理

7.1处理方法应符合《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规定。

7.2病死鸡无害化处理应遵循及时、安全、高效、环保、节能的原则。

8其它废弃物处理

8.1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掌握兽医专业知识、环保专业知识等。

8.2废弃兽药、疫苗及包装物必须集中,分类销毁,一律不得随意丢弃,应根据各自的性质不同采取

煮沸、焚烧、深埋等无害化处理措施,并填写相应的无害化处理记录。

9

记录

病死鸡病死鸡无害化处理记录见表2。

表2

病死鸡无害化处理记录

废弃兽药废弃兽药无害化处理记录见表3。

表3废弃兽药无害化处理记录

表4疫苗无害化处理记录

3

DB22/T2122—2020

包装物无害化处理记录见表5。

表5包装物无害化处理记录

日期

数量

包装物材质

处理方法

处理单位(或责任人)

备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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