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_T1875-2013_工厂化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_吉林省.docx
ICS65.020.30
B40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1875—2013
工厂化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SpecificationsforWasteTreatmentandUtilizationofFactoryPigFarm
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22/T1875—2013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农业大学、抚顺市农业特产学校。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晶、张树敏、姜海龙、卜秀艳、赵志辉、于浩、房恒通、赵云、万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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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1875—2013
工厂化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厂化猪场的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的处理与利用原则、废弃物处理地点、粪污处理与利
用、其它废弃物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化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HJ/T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
HJ497-2009、NY/T1168-200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
列出了其中的一些术语和定义。
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繁殖成活率、出栏率和商品率,稳产、高产、优质和低成本高效益为目标,利
用现代科技、现代装备和工业化方式进行的大规模集中饲养的猪场。
生猪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粪、尿、污水、病死猪、医疗废弃物和废弃饲料等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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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1875—2013
水泡粪工艺manurecleaningbywatersubmerging
在猪舍内的粪尿沟中注入一定量的水,将粪、尿、冲洗和饲养管理用水一并排放至漏缝地板下的粪
尿沟中,贮存一定时间(一般为1个月~2个月),待粪尿沟填满后,打开出口闸门,沟中的粪水顺粪尿
沟流入粪便主干沟后排出的清粪方式。
3.4
无害化处理non-hazardoustreatment
利用高温、好氧或厌氧等工艺杀灭猪粪污中病原菌、寄生虫和杂草种子的过程。
3.5
堆肥composting
将猪粪等有机固体废物集中堆放并在微生物作用下使有机物发生生物降解,形成一种类似腐殖质土
壤的物质过程。
4处理与利用原则
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经过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改善猪场周围环境,实施
清洁生产,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猪场。
废弃物处理应在猪场隔离区域进行。猪场隔离区域应与养猪场生产区、居民区等建筑保持一定的卫
生防护距离,设置在养猪场的生产区、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6.1粪污收集
粪尿和污水处理工艺见图1。沼气工程设计与运行按NY/T1222中规定设计,按NY/T1220.3中规定
运行,应按NY/T1221中规定操作。
储气罐
沼气池
固液分离
沼液
废水、沼液
粪渣、沼渣
图1粪尿和污水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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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1875—2013
6.3粪污利用
6.3.1固体粪便
采用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符合GB7959要求后,可直接还田,或者按照GB18877、NY525
的有关规定生产有机肥、复混肥后还田。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所需的养分量。粪污处理区应设置
专门的贮存池。
6.3.2液态粪污
液态粪污可以采用舍内粪沟收集后进入主排污管沟,再进入沼气发酵系统。液态粪污应采用沼气发
酵工艺进行无害化处理,无害化处理后的卫生学指标应符合GB7959的有关规定。
7其它废弃物处理
7.1病死猪
病死猪尸体应及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不得出售或作为饲料加工利用。病死猪尸体处理应符合GB
16548、HJ/T81第9章的相关要求。
7.2废弃饲料
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380号令(2003)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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