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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07∕T 427-2019 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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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107

新乡市地方标准

DB4107/T427—2019

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NormsforTreatmentandUtilizationofPigFarmWaste

2019-10-12发布2019-11-01实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41/T427—2019

I

目次

前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废弃物的种类 1

5处理原则 2

6处理工艺 2

7废弃物处理地点 2

8粪尿收集 2

9粪便等固形物的处理与应用 2

10液态粪污的收集、处理与应用 3

11病死猪的处理 3

12特殊废弃物的处理 3

13废弃物处理注意事项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明白纸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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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前言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要求,根据新乡市生猪养殖企业废弃物处理和应用等工作实际而制定。

本标准由新乡市农业农村局、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新乡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汤伊生,程亮,赵晨莹,周航,郭育辰。本标准于2019年10月12日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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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猪场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的相关术语和定义、废弃物的种类、处理原则、处理工艺、废弃物处理地点、粪尿收集、粪便等固形物的处理与应用、液态粪污的收集、处理与应用、病死猪的处理、特殊废弃物的处理、特殊废弃物的处理、废弃物处理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猪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84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GB16548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技术处理规范HJ49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猪场废弃物

指猪场饲养过程中产生的粪、尿、污水、病死猪、垫料、组织留样、医疗废弃物和废弃饲料等。3.2

雨污分流

将雨水与猪场粪尿、污水分开排放,雨水通过集雨管道直接排放到鱼塘或河流,猪粪收集到集粪池,尿液及清洗猪舍的污水经排污管道排入沼气池或沉淀池。

3.3

固液分离

猪场粪水进入调节池调节水量,通过细筛、粗筛、筛板或用气流将液体从固体中分离出来。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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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干湿分离

干粪堆放到集粪池,尿液及冲洗的污水在沉淀池沉淀后进行固液分离,污水流入沼气池,沉渣与猪粪一起堆放发酵后,作为农作物有机肥。

4废弃物的种类

4.1粪便等固形物

主要包括猪排泄的粪便、废饲料、废弃垫料等。

4.2尿污等污水

包括猪排泄的尿液、圈舍冲洗水和生活污水。4.3病死猪

病死猪尸体和解剖后的组织器官。

4.4特殊废弃物

包括组织样品、过期失效药品、医疗废弃物等。

5处理原则

猪场废弃物的处理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和成本低廉化的原则,实施清洁生产、种养结合,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6处理工艺

选择HJ497中6.2.2模式Ⅰ处理工艺。

7废弃物处理地点

废弃物的处理设施要建在猪场的隔离区且是下风向和侧风向处。

8粪尿收集

采用“干湿分离、雨污分流”的原则收集猪粪尿。

9粪便等固形物的处理与应用

采用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后利用。

9.1处理

猪粪宜在舍内进行人工收集,用专用推车经污道转运到堆粪场,在堆粪场经过灭蝇蛆、除菌、消毒或好氧堆肥进行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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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9.2建设堆粪场

堆粪场宜采用有顶半敞式砖木结构,地面宜为15~20cm混凝土、坡度2%。堆粪场内应设渗滤水收集沟,并与污水收集系统相连。

9.3利用

粪便等固形物经无害化处理符合GB7959-87要求后可直接还田,或者生产有机肥、复混肥后还田,粪肥用量不能超过作物当年所需的养分量。

10液态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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