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2122-2020 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docx
ICS65.020.30B40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2122—2020代替DB22/T2122-2014
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regulationsfornon-hazardoustreatmentofscalechickenfarm
2020-10-14发布2020-10-30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I
DB22/T212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B22/T2122-2014《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与DB22/T2122-201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术语和定义(见3,2014年版的3.1、3.2);——删除了粪便处理的相关内容(2014年版的5.3.1);
——修改了病死鸡处理的相关内容(见7,2014年版的7.1、7.2);
——修改了其他废弃物处理的相关内容(见8,2014年版的8.1、8.1);——修改了处理记录的相关内容(见9,2014年版的9)。
本标准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吉林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永宏、牛淑玲、高妍、张金玉、张嘉保、孙博兴、周长海、李玉梅、潘英树、高安崇、唐鸿宇。
本标准代替了DB22/T2122-2014。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DB22/T2122-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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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122—2020
规模化鸡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规模化鸡场废弃物处理场地要求、粪便处理、污水处理、病死鸡处理、其它废弃物处理和记录等。
本标准适用于规模化养鸡场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959粪便无害化卫生标准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HJ497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NY/T1168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
《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5号自2017年7月3日起
实施。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规模化鸡场scalechickenfarm
采用先进的工艺、设施和饲养管理措施,经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具有法人资格的蛋鸡、肉鸡或兼用型鸡养殖场。
3.2
废弃物farmwaste
鸡场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粪便、污水、垫料、病死鸡、剩余疫苗、防疫医疗废弃物和废弃饲料等。3.3
碳氮比C/N
堆肥物料中全碳的质量百分数与全氮的质量百分数之比。3.4
辅料accessories
堆肥处理时添加到粪便中的锯末、稻糠、秸秆和泥土等物质。
4处理场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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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2/T2122—2020
4.1位置在养殖场的生产区、生活区主导风向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4.2与生产区、生活区等要有严格的隔离措施。
4.3土壤质量应符合GB15618要求。
4.4距离水源保护区、公路、居民区不少于1km。
5粪便处理
5.1收集
5.1.1采用干收粪法。
5.1.2粪便在收集、运输过程中应防扬散、防渗漏。5.2储存
5.2.1建设专门的储存设施。
5.2.2储存设施应进行防渗、防流失处理。
5.2.3储存设施应配备防雨和排水设施。
5.2.4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等防护措施。5.3处理
5.3.1发酵场地
5.3.1.1有粪便储存池、发酵场地以及成品存放场地等组成。
5.3.1.2发酵场地进行防渗、防流失处理。
5.3.1.3发酵场地应配备防雨和排水设施。
5.3.2粪便前处理
5.3.2.1堆肥粪便的起始含水率应为40%~60%。
5.3.2.2碳氮比应为20:1~30:1,通过添加辅料进行调节。
5.3.2.3pH6.5~8.5。
5.3.2.4粪便处理的其它要求符合NY/T1168。
5.3.3卫生标准
发酵结束时,应符合表1的卫生学要求,其它要求要符合GB7959。表1堆肥发酵后卫生学要求
项目
卫生标准
碳氮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