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_T3518-2023_规模化肉牛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范_吉林省.docx
ICS65.020.30
CCSB40
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T3518—2023
规模化肉牛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
建设规范
Constructionspecificationformanureharmlesstreatmentfacilities
inlarge-scalebeefcattlefarms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发布
DB22/T3518—2023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
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省农业科学院、长春师范大学。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闫秋良、李忠和、高星爱、刘歆、吕智超、陈群、邱玉朗、刘立新、张云影、
刘宝林。
I
DB22/T3518—2023
规模化肉牛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规模化肉牛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基本要求、粪污收集运输设施、粪污贮存设
施、粪污发酵设施等技术要求,描述了相应的证实方法和追溯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规模化肉牛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的建设。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25171—2023
畜禽养殖环境与废弃物管理术语
GB/T26624
GB50014
GB50069
CJJ/T54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
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污水自然处理工程技术规程
CJJ60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
3
粪污收集、贮存、发酵等设施。
beefcattlefarmmanure
[来源:GB/T25171-2023,3.4,有修改]
干清粪drycollectingmanure
不用水清洗,采用人工或机械清除粪便的方式。
[来源:GB/T25171-2023,5.2.2]
1
DB22/T3518—2023
暗道
hiddenroad
从牛舍到污水池的集污暗管(渠)。
4
基本要求
设施建设应符合总体设计方案及工艺要求,结合实际,布置紧凑,方便施工和维护。
粪污处理设施应设在养殖场下风向或侧风向处,并与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隔离。
设置净道与污道,两者不交叉。
所有场地、设施和运输管道要求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
建立排水系统,并实行雨污分流。
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安全标识、围栏、防护网等警示防护设施。
建筑物应有避雷和防火防爆装置,符合电业和消防部门的规定。
5
粪污收集运输设施
粪便
5.1.1
5.1.2
新建、改建、扩建的肉牛养殖场宜采用干清粪工艺。
人工干清粪应配置清扫工具、人工清粪车等;机械干清粪应配置铲式清粪机或铲车,也可按照
牛舍具体情况设计配套机械清粪系统。
牛舍配置专门的粪尿沟,粪尿沟坡度1%~2%,与收集污水的防渗漏的暗道相连。
暗道的直径≥30cm,深度达到冬季冻层以下1m,进出口设计应避免在管道内产生短流、沟
流、返混和死区。在暗道每个转向处设置沉淀检查井,井口应加盖且高于地面5cm以上,防止雨水倒
6
地面、墙体、顶部建造参数按照GB/T26624的规定执行。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材料修筑或钢板
2
DB22/T3518—2023
7
粪污发酵设施
粪便堆肥
宜采用条垛式堆肥、槽式堆肥、生物反应器等方式进行好氧堆肥。相应设施设备符合下列要求:
a)
b)
条垛式堆肥:地面应硬化处理,顶部应建防雨棚。应配备铲车、翻抛机等堆肥设备;
槽式堆肥:地面及发酵槽宜为混凝土结构,并建防雨棚。发酵槽两侧壁上设轨道,配备翻抛机、
铲车等设备;
c)
生物反应器堆肥:建设符合反应器安装条件的场地,配备铲车、输送等设备。
污水处理
7.2.1
好氧处理
7.2.1.1
7.2.1.2
采用三级沉淀池或氧化塘,排水设计参数和配套设施设备应符合GB50014的规定。
三级沉淀池,每个沉淀池按每头肉牛0.3m计,可以实现肉牛场废液存贮3个月,每个池
3
满足1个月。
7.2.1.3
7.2.1.4
氧化塘应满足CJJ60相关规定。
池底配备污水泵、污泥泵。
7.2.2
生物净化贮存塘处理
7.2.2.1
7.2.2.2
生物净化贮存塘建设参数符合CJJ/T54相关规定。
北方寒区可按照GB18596—2001中的3.1.2的规定进行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