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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稽核管理暂行办法管理.doc

发布:2018-03-23约2.64千字共6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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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社(银行)稽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联社)的稽核管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防范风险,保证联社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能,根据《××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章程》及《××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稽核工作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联社稽核监督检查是联社的一种自律行为,是联社为完成既定经营管理工作目标,加强内部控制与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联社稽核监督检查工作有联社理事会或经营班子组织,由稽核监督委员会和稽核部负责实施,必要时可独立于经营班子进行稽核监督检查,对理事会和理事长负责,并可抽调下级稽核人员共同参与。稽核检查小组至少由两名成员组成。 第二章稽核部门与稽核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 ××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设立独立的稽核监督部门,在联社理事会领导下,履行管理、指导全市农村信用社稽核工作及对各职能部门等机构进行稽核监督的职责。 第五条 联社成立稽核中队专门负责开展辖区内农村信用社的各项现场稽核与非现场稽核工作。 第六条 稽核部门应配备必要数量的、具有胜任专业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的稽核人员。稽核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其主要负责人的调动与任免,应征得上一级稽核部门的同意。 第七条 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不得担任该单位稽核部门的负责人和专职稽核员。 第三章稽核部门职责及岗位责任制 第八条 稽核部门主要职责 (一)对联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财经等法规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联社内控制度进行综合评价与综合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内控制度、规范执行操作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拟定联社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和各项稽核工作制度。 (四)对联社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五)对联社信贷计划执行情况、财务收支、决算等进行监督检查。 (六)对联社风险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联社授权授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对联社客户信用评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九)对联社电子化建设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对联社内设机构、信用社负责人任期的经济责任及离任进行监督检查。 (十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九条 岗位责任制 (一) 履行和落实本职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制定稽核工作计划和目标并实施; (三) 组织和开展各种方式的稽核检查; (四) 组织辖内的稽核干部培训; (五) 对辖内违章、违规、违纪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制止和纠正违章、违规、违纪行为。 第四章稽核人员的奖惩 第十条 稽核人员有以下情形的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 出色完成领导交办的稽核工作任务。 (二) 在预防职务犯罪以及防范和控制风险方面做出贡献的,如有建设性意见被采纳; (三) 受到金融同业有权部门、监管部门和主管部门表扬的; 第十一条 稽核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稽核处罚暂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和经济处罚: (一)对违反制度和违法、失职的事实,隐瞒不报或包庇; (二)因工作不实,流于形式,严重失职影响极坏; (三)对发现的问题不汇报、不制止,致使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 不按计划完成领导交办的稽核工作任务的。 第十二条 稽核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稽核内容 第十三条 稽核部门对被稽核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稽核: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情况以及执行上级单位的授权、批复、计划、指令等情况; (二)各项业务经营状况及效益; (三)资产负债状况、资产质量、风险及风险管理; (四)资金营运、会计核算、财务收支及经营效益; (五)内部管理、决策、业务流程及运作效率; (六)电子业务处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开发、应用、维护; (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有效性; (八)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九)内设职能部门、直属机构及其主要管理人员的职责履行情况; (十)决策层、管理层认为应稽核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实施稽核项目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稽核、非现场稽核或委托稽核等方式,现场稽核分为常规稽核、专项稽核、离任稽核和后续稽核等四种形式。 第十五第 稽核项目工作程序主要分以下几个步骤:稽核立项、稽核准备、稽核取证、稽核报告、稽核追踪、资料整理、项目考评。 (一)稽核立项。稽核部门按照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单位领导及上级稽核部门的指示、有关部门的委托,结合可支配稽核资源确定稽核项目。 (二)稽核准备。稽核部门组成稽核组,由稽核组收集和分析稽核事项的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科学的稽核方案。稽核组长按照稽核方案,组织对稽核组成员进行稽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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