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城市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年度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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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大公信用评级报告声明
为便于报告使用人正确理解和使用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出
具的本信用评级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兹声明如下:
一、大公及其评级分析师、评审人员与发债主体之间,除因本次评级事项构成的委托关
系外,不存在其他影响评级客观、独立、公正的关联关系。
二、大公及评级分析师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证所出具本报告遵循
了客观、真实、公正的原则。
三、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大公依据合理的技术规范和评级程序做出的独立判断,评级意
见未因发债主体和其他任何组织机构或个人的不当影响而发生改变。
四、本报告引用的受评对象资料主要由发债主体提供,大公对该部分资料的真实性、及
时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陈述或担保。
五、本报告的分析及结论只能用于相关决策参考,不构成任何买入、持有或卖出等投资
建议。
六、在本报告信用等级在本报告出具之日至本期债券到期兑付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
大公拥有跟踪评级、变更等级和公告等级变化的权利。
七、本报告版权属于大公所有,未经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复制、转载、出售和发
布;如引用、刊发,须注明出处,且不得歪曲和篡改。
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
发债主体
赣州城投是根据赣州市委市政府赣市府办抄字【2004】31 号文件,
于2004 年3 月由赣州市政府与江西赣南果业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赣
南果业”)、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信托”)共同
组建,初始注册资本为 3 亿元人民币,其中赣州市政府、赣南果业和
深圳信托分别持有公司股权的 40%、35%和 25%。赣南果业后更名为天
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控股”)。2008 年4 月,
根据赣州市政府《关于划转赣州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国有股
权(资产)的通知》(赣府办字【2008】68 号),赣州市政府将持有的
公司40%股权无偿划拨给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赣州发投”)。2009 年8 月,赣州市政府分别收购天音控股持有
公司35%的股权和深圳信托持有公司25%的股权,并委托赣州市国有资
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赣州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2009 年 12 月,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实收资本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
本7 亿元人民币。截至2014 年末,公司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
赣州市国资委持有公司60%的股权,赣州发投持有公司40%的股权,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赣州市国资委。
公司是赣州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投融资与建设主体,同时也是赣
州市城建国有资产的经营主体,主要从事赣州市中心城区基础设施投
融资与建设、土地开发及运营和保障性住房及商品房开发业务。截至
2014 年末,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 11 家,其中一级子公
司6 家,二级子公司5 家。
发债情况
本期债券概况
本期债券是赣州城投通过承销团成员设置的发行网点向在中央国
债登记公司开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和
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基金证券账户或 A 股证券账
户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公开发行的公司
债券。发行总额为 20 亿元人民币,发行期限为 7 年,债券面值 100
元,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
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在第3~7个计息年度
末分别逐年偿还本期债券本金的 20%,当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
期债券无担保。
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0亿元全部用于赣州市中心城区保障
性安居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安居工程”)。
安居工程位于赣州市中心城区,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31.8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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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181.37 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性住房20,910 套,建筑面积
154.16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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