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山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考研笔记(五)、参考书及复试线、考研复习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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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中山大学经济法学专业考研笔记 (五)、参考书及考研复试线、
考研复习规划 (7.19)
杨紫煊《经济法学》(第四版)考研笔记
第三章 经济法的地位和体系
教学目标与要求
了解经济法的法律地位及与相关法的关系,经济法的渊源,掌握其体系的结构和
意义。
重点、难点
经济法是否是独立部门法的缘由
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关系
经济法的体系结构
一、经济法的地位
(一)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1、传统的部门法划分标准或依据
(存在什么问题?)
2、新近提出的标准或依据
(1)经济法成为各国立法体系中独立法律部门的前提条件有两个
①国家在事实上已担负起经济调节职能,调节和影响着国民经济的结构和运行,
以国家为一方主体而发生的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发达。
②国家法制、特别是经济法制比较健全,重视并实际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管理经济。
(2 )按照主客观一致、以主观为主导的指导思想来确定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
(二)经济法与相关法的关系
1、经济法与民商法
(1)联系
①客观上共同执行着保障社会经济正常有序运行的使命
②调整对象上有交叉
(2 )区别
①立法主旨不同:前者以国家和社会总体经济效益为本位,后者以个人权利为本
位。
②调整对象不同:A .内容性质不同:后者等价有偿,前者不必;B.形式不同:
后者自愿、协商,前者不必。
③基本任务不同:前者是保障国家调节,促进社会经济协调、稳定和发展,后者
保障民间主体在平等的经济交往中的正当权益,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④调整原则不同:前者为兼顾各方经济利益、维护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后者为平
等、自愿、公平、诚信
⑤调整方法不同: 前者为提倡性规范与必要的强行性规范相结合, 在法律后果
上制裁与奖励相结合,后者以任意性规范为主,辅之以强行性规范,对法律后果
主要采取等价补偿方式。
2、经济法与行政法
(1)联系
①从广义上说,都是一种经济管理关系。
②国家经济调节的主管机关,大量和主要的是国家有关行政机关
③国家经济调节所采取的方式有许多类似或甚至同时就是行政管理方式, 在微
观经济领域的管理活动,它们同时就是行政管理活动。
④在调整对象方面也存在交叉现象。
(2 )区别
①管理的目的、任务不同:一般行政管理在于保障国家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
正常进行,以维护政治、治安及其他社会秩序。国家经济调节,则通过国家对社
会经济生活的干预、参与或促导,影响社会经济的运行,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按
照国家预期的目标和途径发展。
②管理原则不同:前者强调兼顾各方经济利益,注重社会经济总体效益;后者贯
彻命令与服从原则或民主集中制原则。
③侧重的角度不同:前者主要是从国民经济的总体和宏观角度,后者主要是微观
管理。
④管理主体不同:后者为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前者则不限于此,还包括国家权力
机关。
⑤管理方式和手段不同:一般行政管理主要采取行政命令式直接管理。国家经济
调节,则需要从总体和宏观上掌握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变化趋势, 遵循客观经
济规律, 运用强制方式排除对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或者由国
家直接参与经济活动;或者运用计划、经济政策和经济杠杆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
以促导经济运行。
⑥管理内容与深度不同:前者只涉及经济领域,后者包括非经济领域;对于共同
涉及的经济领域,前者比后者更全面、深入。
3、经济法与环境资源法
经济法侧重对自然资源和能源开发、 利用宏观方面的规划和配置; 环境资源法
侧重经济发展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和各种具体环境保护法律制度。
4 、经济法与国际经济法
国内经济法应当考虑国际经济法的规定, 并尽量同其协调一致; 而国际经济法
也应当考虑和尊重各国经济法的规定。
5、经济法与劳动法
经济法侧重宏观劳动政策的规定, 劳动法侧重微观领域的劳动关系的处理和劳
动管理的规定。
二、经济法的渊源
1、法的渊源有实质渊源和形式渊源之分
2、实质渊源即体现谁的意志
3、形式渊源即法的表现形式,在法学论著中常常使用。有制定法和非制定法之
分。
(1)制定法
(2 )非制定法
2015 年五阶段考研复习规划
把考研作为一种娱乐,而不是被娱乐。过程完美了,一切水到渠成,结果自然不错。
育明教育寄语
第一阶段:预热(3 月1 日至7 月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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