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7部分:六六六和滴滴涕(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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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5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160.77—XXXX
代替 GBZ/T 160.77—2004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7 部分:六六六和滴滴涕
Part 77 :Methods for determination of hexachlorobenzene and DDT
in the air of workplace
(征求意见稿)
XXXX - XX - XX 发布 XXXX - XX - XX 实施
GB/T 160.77—XXXX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部分。
GBZ/T 16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现分为以下二百六十部分。
本部分为GBZ/T 160的第7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代替GBZ/T 160.77-200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有机氯农药》。
本部分与GBZ/T 160.77-2004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标题由“有机氯农药”改为“六六六和滴滴涕”。
——增加了待测物的主要信息(分子式、分子量和职业接触限值)等;
——改进了空气采样和标准系列浓度的表达;
——补充了样品空白的要求;
——方法性能指标增加了“定量下限”和“最低定量浓度”,“测定范围”改为“定量测定范围”。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批准。
本部分中的主要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六六六的溶剂洗脱-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程玉琪、姜晓文。
——滴滴涕的溶剂洗脱-气相色谱法
主要起草单位: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主要起草人:程玉琪、张顺。
本部分首次发布于1995年,本次是第二次修订。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GB/T 16092-1995;
GB/T 16093-1995;
GBZ/T 160.77-2004。
I
GB/T 160.77—XXXX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 77部分:六六六和滴滴涕
化学文摘号 职业接触限值(mg/m3 )
化合物 分子式 分子量
(CAS No) PC-TWA PC-STEL
六六六 608-73-1 C H Cl 290.83 0.3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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