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蚕蛹虫草工厂化生产技术规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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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XXXX-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苏州市农业农村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苏州家和农业生物科技研究中心、上海市农业科学院、江苏科技大学、吴江家
和蚕业专业合作社、苏州家和蚕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杨祖根、高新华、桂仲争、周虹杰、郑利利、姚林美、黄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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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XXXX-2019
蚕蛹虫草工厂化生产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蚕蛹虫草工厂化培育过程中术语和定义、生产场地环境、生产设施、蚕蛹和菌种要求、
生产技术、采收、贮藏、包装、档案管理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蚕蛹虫草工厂化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NY/T528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NY/T658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NY/T2375 食用菌生产技术规程
NY5358 无公害食品 食用菌产地环境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蚕蛹虫草 Cordycepsmilitarisgrowingon silkworm
蛹虫草菌 (Cordycepsmilitaris)侵染活体蚕蛹后,从蚕蛹体内生长出虫草子实体,而形成的一种虫
菌复合体。
3.2
硬化 sclerosis
蛹虫草菌侵染蚕蛹后,蚕蛹死亡,蛹体变僵硬的过程。
3.3
转色 colour-changing
蛹虫草菌丝体从蚕蛹体表长出,经光照条刺激,菌丝体颜色从白色转变为橘黄色的过程。
3.4
出草 fruiting
蛹虫草子实体从蚕蛹体内生长出来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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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2/T XXXX-2019
4 生产场地环境
应符合NY/T 5358规定。
5 生产设施
5.1 准备车间
用于从蚕茧中取出蚕蛹以及蚕蛹的临时存放。车间大小根据生产规模而定。应具有通风良好、可调
控房屋温度的设施,配备用于从蚕茧内分离出蚕蛹 (削茧)的工作台。
5.2 接种车间
用于将蛹虫草菌种接种于蚕蛹体内的专用场所。环境干净整洁,车间内应有可调控温度、光照设施,
有可进行无菌操作的净化工作台设施。
5.3 培育车间
用于蚕蛹虫草的培育。车间内应有可调控温度、湿度、光照的相关设施。应配备符合生产需求的培
养架和培养盘。
6 蚕蛹和菌种要求
6.1 蚕蛹准备
选取健康的活体蚕蛹。
6.2 菌种要求
菌种应为蛹虫草菌,应符合NY/T 528要求。
7 生产技术
7.1 菌液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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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mL 蒸馏水加 100mL 菌种,制作浓度为每毫升含 10 -10 孢子蛹虫草菌液,应符合NY/T 528
要求。
7.2 接种
在接种车间内,将已制作好的蛹虫草菌种接种于蚕蛹上的过程。可用无菌注射器将菌种直接注射于
蛹体以达到侵染的目的,注射在蚕蛹的背部中间第三节处,每个蚕蛹注射0.15mL。
7.3 硬化
蛹虫草菌种接种蚕蛹体内后,送入温度 18℃~20℃,相对湿度40%~60%的培育车间进行培育。
10d~15d 后,接种的蚕蛹会逐渐硬化。可将蛹体完全硬化的依次挑出转入新的培养盘中进行培养。
7.4 保湿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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