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项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doc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不符合项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控制程序和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范围内所有的职业安全健康不符合项所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
2 职责
2.1安全部门(公司指生产安全部、分公司和生产厂指生产厂技安环保科,下同)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安全健康不符合项发出整改令,整改令中注明对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同时要求责任单位采取积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部门应对纠正与预防效果进行验证。
2.2责任单位负责不符合项原因调查与处理,制订纠正与预防措施并有效实施。
2.3公司主管职业安全健康的领导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中组织、协调、监督工作。
3 工作程序
3.1不符合信息来源
3.1.1 生产厂安全、生产、设备、消防等部门从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3.1.2 各单位专、兼职安全员日常检查或有关领导巡检时发现的不符合项。
3.1.3 公司每季安全检查中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3.1.4 职业安全健康规律、法规、标准的变更引起的不符合项。
3.1.5 相关方的合理抱怨及职工生产工作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3.1.6 职业安全健康体系内审及外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
3.1.7 事故调查时发现的不符合项。
3.2 现存问题的处理由不符合项责任单位负责采取纠正与预防措施,减少由此产生的影响。如所发生问题较简单,责任单位的整改及时并被证实有效,可以不对所发现问题发放“职业安全健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整改令”。
3.3 不符合项原因调查
3.3.1安全部门对职业安全健康体系中的不符合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归纳出带有规律性的或管理性方面的不符合,不符合内容以“职业安全健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整改令”的形式通知责任单位。
3.3.2 安全部门根据问题类别不同,在整改令上做出明显标识,尽可能体现问题的严重程度,以便责任单位采取适宜的活动。
3.3.3 较复杂问题由技安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共同进行原因调查;一般问题由责任单位负责原因调整。
3.3.4 主管职业安全健康的公司领导,要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中的重大不符合进行审核和批准纠正与预防措施,并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监督。
3.4 不符合项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3.4.1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内容应与问题的严重性和伴随的危险相适应。
3.4.2 纠正与预防措施由不符合单位负责制订,并填入“职业安全健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反馈表”。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措施并保证效果,问题得到纠正后,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将反馈表交回安全部门。
3.4.3 安全部门要对“职业安全健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反馈表”中内容的落实情况与实际效果进行跟踪和监督,直到不符合项的消失。
3.4.4 当安全部门与责任单位在措施内容上看法不统一时,双方应进行充分协商,如协商仍达不成一致意见,由公司主管领导协调,并制定出措施。
3.5 验证
3.5.1 安全部门负责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效果的验证。验证工作可采用现场检查或通过记录、资料对比的方式,验证记录要有充分的事实和根据。
3.5.2 责任单位未能完成纠正预防措施或措施的实施未达到预期效果,如无正当理由或未能提出可按受的修正期限,由安全部门重新发出一张“不符合项整改令”。并向公司主管领导报告,由公司主管领导协调整改工作,直至问题的解决。
3.6 记录保存
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整改令的相关记录安全部门负责保存。
4 相关文件
《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程序》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考评实施细则》
《职业安全健康检查整改制度》
《监测与测量控制程序》
5 记录
职业安全健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整改令。
职业安全健康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整改落实反馈表。
6 检查与考核
6.1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负责监督检查。
6.2 本制度纳入单位或个人经济责任制进行考核。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提出。
本制度由生产安全部起草。
本制度委托生产安全部负责解释。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