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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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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6-030 证券代码:833251 证券简称:东忠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于2016 年10 月13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 年10 月11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公司现有董事5 人,实际出席会议并 表决的董事5 人。会议由丁伟儒董事长主持,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 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情况 公司于2016 年3 月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披露的 公告(编号:2016-007) 以及2016 年3 月31 日披露的公告(编号:2016-009) 审计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内容:株式会社东忠拟于2016 年4 月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 其所持有的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726.7 万股( 占总股本的 5.59% )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沈华根,将其所持有的杭州东忠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36 万股(占总股本的 1.82%)的股权转让给杭州东忠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后,株式会社东忠、沈华根、杭 州东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 91.59% 、5.59% 、2.82% 的股 权,公司外资企业的性质并未发生改变。 现因杭州市商务委表示规章中均明确规定暂不允许境内中国自 然人以新设或收购方式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成 立外商投资企业,所以无法出具相关批复,无法完成上述股权转让。 公告编号:2016-030 现提请以下议案:《关于株式会社东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 所持有杭州东股份有限公司 666.67 万股的股权转让给杭州东忠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内容:株式会社东忠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所持有杭州东 股份有限公司666.67 万股(占总股本的5.13% )的股权转让给杭州东 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后,株式会社东忠、杭州东忠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公司93.87% 、6.13%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0 票;反对票数为0 票;弃权票数为0 票。 回避表决情况:因董事丁伟儒为株式会社东忠的实际控制人,因 董事王培永、孙敏、丁伟可、张志宏间接持有株式会社东忠的股权, 故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 董事人数不足3 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故该议案直接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提议 于2016 年10 月 29 日召开公司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 5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 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 二、备查文件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6-030 杭州东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 16 年10 月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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