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其纳税调整新方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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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与新所得税法差异分析及其纳税调整新方法 讲课提纲 第一章 会计与税法差异的概述 第二章 存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第三章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第四章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第五章 固定资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第六章 无形资产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第七章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第八章 职工薪酬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第九章 收入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含政府补助) 第十章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与税法差异分析及纳税调整 第一章 会计与税法差异的概述 提纲: 一、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根源 (一)会计目标与税收立法宗旨比较 (二)会计核算的基础与税法比较 (三)会计核算的计量属性与税法比较 (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税收立法原则比较 二、会计与税法差异的处理方法 (一)纳税调整 (二)所得税会计 一、会计与税法产生差异的根源 相关分析 (1)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 (2)营业税。除了维修基金(国税发[2004]69号文件)、代收的契税、印花税以外,其余的代收费用一律缴纳营业税。企业可以运用代理业进行规避。(国税发[1995]76号、国税函[2007]908号文件) (3)土地增值税:根据财税[1995]48号文件规定,关于地方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如何计征土地增值税的问题,代收费用不纳入价内的话,不交纳土地增值税,纳入价内既作收入也做扣除项目,但是不得作为加计20%的基数。 问:销售方向购买方收取的延期付款罚息是否应当征收增值税?另外关于延期付款罚息销售方出具什么发票给购买方呢?发票上项目开具什么呢? (二)会计核算的基础与税法比较 相关分析 《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预提费用分为两种: 第一、有法定义务的,预提可以进费用,年末无须支付。如银行贷款利息。 第二、推定义务的:如产品保修费用。在次年5月31日取得票据的可列支,否则就是先调增,在次年发生时调减。 思考:甲企业2008年5月1日向银行贷款1000万元,按银行利率预提利息30万元,贷款期限5年,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借:财务费用3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30 问1:是否可以在2008年度税前扣除? 思考:甲企业2008年度销售某产品的销售收入为1000万元,合同约定,该批产品实现3年保修,预计保修费用21万元。 问1:这21万元的预计保修费用会计上应当计入2008年度的所得还是分摊到3个年度? 权责发生制:不包括预计费用 借:销售费用 21 贷:预计负债—预计保修费用21 问2:2008年度确认的21万元的保修费用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申报: 与各项准备金的纳税调整一样。 (1)附表二第28行:填报21万元,结转到主表第4行填报21万元; (2)纳税调整: 附表十第15行“其他”——第1列:0;——第2列:0——第3列填报21万元——第4列:21万元——第5列:21万元。结转到附表三第49行第3列纳税调增。 假设2009年甲企业实际支付保修费用10万元, 借:预计负债 10 贷:银行存款 10 税务处理:纳税调减10万元。 申报: 附表十第15行“其他”——第1列:21万元;——第2列:10万元——第3列填报0万元——第4列:11万元——第5列:-10万元。结转到附表三第49行第4列纳税调减10万元。 其他的各项准备金的纳税调整与该办法申报类似。 另有规定主要指的是在坚持权责发生制的基础上,同时还必须贯彻收付实现制原则,如分期收款销售货物收入确认,如工资薪金、社会保险、广告宣传、工会经费等。 如税法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租金收入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等。 (三)会计核算的计量属性与税法比较 (四)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与税收立法原则比较 实际发生原则的税收内涵 1)与成本费用支出相关的经济业务活动已经发生,金额确定。 2)资产已实际使用 3)取得真实合法凭证。 《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八条第二款: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4)部分款项必须实际支付; 5)履行税务管理手续。 问:如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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