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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转账业务规程.doc

发布:2016-11-27约6.94千字共11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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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批量转账业务操作规程 1.目的 为提高客户支取和使用医保款项的便利程度,缓解柜台压力,我行推出医保款批量转入京卡借记卡活期账户的相关服务。 2.适用范围 本操作规程用于规范在京各经办支行办理医保转账业务开通、修改、撤销、查询的相关操作手续。 3.职责 零售银行部负责医保批量转账业务及转入卡种等相关业务管理。 4.术语定义 医保转账业务指医保账户与我行指定京卡借记卡(除储蓄卡、富民卡(富民储蓄卡,即聚福卡)、商联卡、迷你卡、借记卡副卡以外的我行所有借记卡)活期帐户建立关联,本行依据客户指令,自动将医保账户资金划至京卡活期账户内。 5.产品说明 5.1 医保转账业务以客户自愿申请为原则。 5.2医保账户资金转入京卡后,客户可持京卡到本行ATM或他行贴有“银联”标识的ATM上查询、取现,或在POS特约商户刷卡结算,可同普通活期账户中资金同样使用。 5.3我行提供四种资金划转方式供客户选择: 5.3.1到账即转,即在医保款项入医保账户的当日,系统自动将医保账户资金全额转入指定的京卡活期账户中; 5.3.2每季度划转,即在每季度首月15日,系统自动将医保账户资金全额划转至客户指定的京卡活期账户中; 5.3.3每半年划转,即在每年1月15日和7月15日,系统自动将医保账户资金全额划转至客户指定的京卡活期账户中; 5.3.4每年划转,即在每年1月15日,系统自动将医保账户资金全额划转至客户指定的京卡活期账户中。 5.4 主办行:目前医保转账业务只限建国和九龙山支行可以办理,以上两家支行为主办行。 经办行:其它可受理客户申请的支行均为经办行。 6.记录 医保转账业务申请表 特殊操作记录单 批量医保转账申请清单 7.业务规定 7.1经办行受理医保客户申请关联京卡时,应向我行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存折及京卡,并填写一式两联《医保转账业务申请表》。 7.2 如医保客户本人无法到我行办理医保账户与京卡关联业务,可由他人代办,代办时须同时出示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7.3办理关联业务时,经办员应审核医保账户与京卡账户是否为同名户。 7.4当医保账户或京卡处于挂失、冻结、止付状态时,不得申请办理医保账户与京卡的关联业务。 7.5对于已经建立关联关系的医保账户和京卡,如此后医保账户或京卡被挂失,挂失期间本行系统仍按原业务申请执行转账指令。 7.6对于已经建立关联关系的医保账户和京卡,如此后医保账户或京卡处于冻结、止付状态,冻结、止付期间本行系统将暂停处理转账指令,账户状态恢复正常后,系统自动恢复转账功能。 7.7对于已经建立关联关系的医保账户因挂失或其他原因发生医保账号变更,系统自动将原帐号替换为变更后的帐号。 7.8对于已经关联医保账户的京卡发生换卡(包括:正常换卡、挂失换卡、升级换卡、到期换卡等)交易时系统自动将医保转帐业务关联到新的卡片上。 7.9医保账户或其关联的京卡销户后,关联关系自动解除。 7.10 通过此流程成功申请医保批量转账业务申请后,客户若要进行修改或撤销关联,需客户自行到主办行单笔办理修改或撤销。 8.操作流程 8.1批量医保转账申请 8.1.1 经办行业务受理 医保客户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医保账户存折、指定京卡借记卡(除储蓄卡、富民卡(富民储蓄卡,即聚福卡)、商联卡、迷你卡、借记卡副卡以外的我行所有借记卡)到我行各经办网点办理申请手续,申请时需填写《医保转账业务申请表》。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件。 经办员审核《医保转账业务申请表》填写是否完整,医保账户和京卡账户户名是否一致。 8.1.2经办行制作批量转账文件 根据时间约定,经办行汇总客户的《医保转账业务申请表》,统一制作批量文件。磁盘文件格式为文本文件,文件名称可自行设定。文件格式为:交易类型(固定为“1”),申请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代办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医保账号,京卡卡号,转账方式(1为到账即转;2为每季划转;3为每半年划转;4为每年划转),共十项,每项间须以逗号分隔。其中代办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可为空,为空时以逗号代替。 文件制作完成后,经办行根据时间约定将文件发送至所属管理部主办行,并将此批电子文件对应的《医保转账业务申请表》第一联银行留存联送至所属管理部主办行,第二联客户留存联专夹保管以备日后检查。 8.2主办行批量医保转账业务申请操作(1146) 主办行根据经办行的转账文件进行批量业务操作 8.2.1交易画面: 交易代码:1146 交易名称:批量医保转账申请 8.2.2交易说明: 经办员进入“1146”交易,提交后选择需要上传的文件,提交主机后根据提示打印《特殊操作记录单》。 8.3主办行批量医保转账申请打印(1148) 通过此交易可以打印批量医保转账申请清单,清单内容包括:批量申请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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