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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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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01 证券代码:836568 证券简称:亿商联动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6 年9 月7 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石景山区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毕胜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华建明、黄冠文,北京天睿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郑敏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胡晓晴 4.其他信息: 1 / 4 公告编号:2018-001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欧阳农跃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吴珏瑶 4.其他信息: (四)基本案情: 1.被告之一“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南方网 (网址:,以下简称“南方网”)中刊载了标题为《遭 用户密集投诉服务质量差,必要商城被指删用户评论》的侵权文章 (以下简称“侵权文章”)。原告认为此侵权文章内容严重失实, 并采用恶意捏造虚假事实的形式,故意诋毁、抹黑原告及其经营的 “必要商城网站”,严重贬损原告企业形象及声誉。侵权文章一经 发布,即被网易、搜狐、今日头条等多家知名互联网媒体转载,影 响范围极大,业内反应恶劣,造成社会公众及原告合作伙伴对原告 产生严重误解。 2.原告认为我公司(被告之一)经营的亿邦动力网() 于2016 年8 月6 日转载该侵权文章导致侵权影响进一步扩大。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二被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停止使用对原告实施的名誉 权侵权行为。 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于 、 上刊登声明,消除侵权行为给原告带来的影响。 2 / 4 公告编号:2018-001 3.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0.00 元。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7 年 12 月28 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6)京 0107 民初8227 号,结果如下: (一)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七日内在网址为 的网站中登载致歉声明,向 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赔礼道歉,登载期间为三日,致歉内容需经 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上述内容,则由本院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 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北京亿商联动 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日内在网址为 的网站中登载致歉声明,向珠海必 要科技有限公司赔礼道歉,登载期间为三日,致歉内容需经本院审 核;如逾期不履行上述内容,则由本院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 行的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七日内赔偿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公证费一千零五十元、其 他经济损失一万元; (四)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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