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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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01
证券代码:836568 证券简称:亿商联动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6 年9 月7 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北京市石景山区
二、有关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毕胜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华建明、黄冠文,北京天睿律师事务所
4.其他信息: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郑敏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胡晓晴
4.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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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18-001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欧阳农跃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吴珏瑶
4.其他信息:
(四)基本案情:
1.被告之一“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南方网
(网址:,以下简称“南方网”)中刊载了标题为《遭
用户密集投诉服务质量差,必要商城被指删用户评论》的侵权文章
(以下简称“侵权文章”)。原告认为此侵权文章内容严重失实,
并采用恶意捏造虚假事实的形式,故意诋毁、抹黑原告及其经营的
“必要商城网站”,严重贬损原告企业形象及声誉。侵权文章一经
发布,即被网易、搜狐、今日头条等多家知名互联网媒体转载,影
响范围极大,业内反应恶劣,造成社会公众及原告合作伙伴对原告
产生严重误解。
2.原告认为我公司(被告之一)经营的亿邦动力网()
于2016 年8 月6 日转载该侵权文章导致侵权影响进一步扩大。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判令二被告立即删除侵权文章,停止使用对原告实施的名誉
权侵权行为。
2.判令二被告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并于 、
上刊登声明,消除侵权行为给原告带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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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判令二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0.00 元。
4.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无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7 年 12 月28 日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2016)京
0107 民初8227 号,结果如下:
(一)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七日内在网址为 的网站中登载致歉声明,向
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赔礼道歉,登载期间为三日,致歉内容需经
本院审核;如逾期不履行上述内容,则由本院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
公开发行的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北京亿商联动
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日内在网址为 的网站中登载致歉声明,向珠海必
要科技有限公司赔礼道歉,登载期间为三日,致歉内容需经本院审
核;如逾期不履行上述内容,则由本院选择一家全国范围内公开发
行的报纸,刊登本判决主要内容,刊登费用由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负担;
(三)北京亿商联动国际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七日内赔偿珠海必要科技有限公司公证费一千零五十元、其
他经济损失一万元;
(四)广东南方网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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