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P-20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控制程序(新增).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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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索福达电子有限公司
文件版本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管理控制程序
文件编号
A/0
QP-20
制定/变更状况
版 次
生效日期
变更文件名称、页码(分页/总页)
制定/变更内容摘要
备 注
A/0
2015-01-15
/
文件发行
制 定
审 批
发行印章
制定部门
制定者
审 核
批 准
采购部
分 发 要 求
分发部门
分发份数
分发部门
分发份数
分发部门
分发份数
总经理
/
采购部
/
管理者代表
1套
品质部
1套
行政人事部
/
仓库
/
生产部
1套
工程部
/
业务部
/
目的
为执行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规定的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的有关管理规定,对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签(以下简称标签)和CCCF强制性认证标志(以下简称标志)的使用,以及对消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流向信息的上传和记录等管理实施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获得强制性消防认证的消防产品的身份信息标签(以下简称标签)、CCCF标志(以下简称标志)和认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流向信息的管理和控制。
3. 职责
3.1.质量部直接负责标签及标志的购买和印刷工作;
3.2.质量部负责获证产品的生产及销售流向信息的记录和上传;
3.3.质量负责人负责以上工作的监督和主要管理。
4. 工作程序
4.1. 身份信息标签的管理
4.1.1.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获证以后,应根据公司的产量情况,由质量负责人向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申请标签的购买;
4.1.2.标签购回后,交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接收登记、保存和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应建立标签管理台账,做到帐标相符。
4.1.3.标签管理人员应对标签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4.1.3.标签使用人员对损坏的标签,应退还给标签管理人员保存,不得私自丢失。
4.1.4.标签管理人员应对标签的领用数量、领用人、剩余数量、损坏情况等信息做好详细的记录。
4.1.4.质量负责人应不定期对标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标签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4.2. CCCF认证标志的管理
4.2.1.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获证后,由质量负责人向国家认证认可委提出申请,依据本公司的产品获证情况及生产的实际情况,购买数量适当的认证标志。
4.2.2.标志购回后,交指定的管理人员负责接收登记、保存和发放登记等管理工作,应建立标志管理台账,做到帐标相符。
4.2.3.标志管理人员应对标志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
4.2.4.唯有经检验合格的认证产品,方可贴上认证标志。
4.3. 获证产品生产销售流向信息管理
4.3.1. 对经检验合格并粘贴了标签和标志的获证产品,质量部应对产品的生产编号、型号规格、生产日期、身份信息标签编码、销售渠道和工程使用单位等信息做好详细记录,并通过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管理系统将产品的库存情况和销售流向情况上报至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4.3.2. 生产销售流向信息上报时时应严格按照《GA846-2009消防产品身份信息管理》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相关记录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签管理台帐》
《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签领用登记表》
《CCCF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台帐》
《CCCF强制性认证标志领用登记表》
《消防产品生产销售流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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