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2103.8-2024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8部分:文物建筑.docx
ICS13.220.01
CCSc8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F1/T2103.8—2024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8部分:文物建筑
Magenantspecificationforsocialuwnitsandkeyplacesoffiresafety—PartCulturalrelicbuilding
2024-12-25发布2025-04-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
DH1/T2103.8-2024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组织与职责 2
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
7日常消防管理 3
8重点管理 6
9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8
10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处置 9
11消防档案 9
参考文献 10
1I
DR1/T2103.8—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1/T2103《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第8部分,DB11/T2103已经
确定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养老机构;
——第3部分:养老服务驿站;
——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第5部分:城市轨道工程施工现场;——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第7部分:石油化工企业;——第8部分:文物建筑;
——第10部分:医疗机构;
——第13部分:文化产业园区;——第15部分:医药制造企业;
——第26部分:既有公共建筑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本文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局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消防救援局、天安门地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向煜、周丹、邹婕、王维、李彦斌、李智、蔡永聪、仝艳时、常力、詹子娜、张馨、谢大勇。
11I
DR1/T2103.8—2024
引言
本文件是DB11/T2103《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第8部分,遵循《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提出的原则,在《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基础上,对文物建筑的产权或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要求进行细化。
北京市文物建筑数量多、形制特点建筑结构复杂、重要程度高、扑救难度大、火灾风险大,一旦发生火灾,社会影响大,火灾损失难以弥补。文物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多,消防安全涉及产权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多方责任,消防安全管理难度较大。为规范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文物建筑的产权或管理、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北京市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标准。
本文件基于文物建筑的火灾风险分析,针对北京市文物建筑的产权或管理、使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特点,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
1
DR1/T2103.8-2024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8部分:文物建筑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组织与职责、管理制度、日常管理、重点管理、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与处置、消防档案。
本文件适用于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506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GB/T40248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