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清版)DB11∕T 2103.10-2024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0部分:医疗机构.pdf
ICS13.220.01
CCSC8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R1/T2103.10—2024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0部分:医疗机构
Mmageneantspecificationforsocialunitoffiresafety一
Part10:Mdicalinstitutions
2024-06-28发布2024-10-01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IR1/T2103.10-2024
目次
前言II
引言III
1范围1
2规范性引用文件1
3术语和定义1
4基本要求1
5分级2
6组织与职责2
7管理制度4
8重点管理4
9日常管理6
10微型消防站8
11应急预案与处置8
12消防档案9
参考文献10
I
DR1/T2103.10-2024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DB11/T2103《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第10部分。DB11/T2103已经确
定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养老机构;
——第3部分: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第5部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现场;
——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第10部分:医疗机构;
——第13部分:文化产业园区。
本文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东城区消防救援支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研防火科技有限
公司、北京市医院管理中心、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首都
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
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宇、杨威、宋丽娜、陈元奇、李鹏、朱悦、王丽、相坤、张华兴、刘红润、
王靖波、吴满童、王金平、马书岭、唐臣、王林、朱津国、袁闯、韩丽、倪学勇、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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