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_T 2103.1-2023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docx
ICS13.220.01CCSC80
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T2103.1—2023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Managementspecificationforsocialunitsandkeyplacesoffiresafety—
Part1:Generalrules
2023-06-25发布2023-10-01实施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11/T2103.1—2023
I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总则 1
5分级管理 2
6管理责任 2
7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 3
8管理内容 4
DB11/T2103.1—2023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是DB11/T2103《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的第1部分,DB11/T2103已经确定以下部分:
——第1部分:通则;
——第2部分:养老机构;
——第4部分:大型商业综合体;
——第5部分:城市轨道工程施工现场;
——第6部分:密室逃脱类场所。
本文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宋树欣、李云浩、杨欣、高天阳、李赫、谢大勇、樊玉磊、于铁铮、李昕童、程虹凯、孙旋、詹子娜、相坤、魏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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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引言
为了提高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根据《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总体部署,编制《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系列标准。
DB11/T2103《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系列标准,是在消防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通过研究分析北京市各类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状况、国内外消防安全管理经验等,提出了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管理内容和工作方法。
DB11/T2103.1《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第1部分:通则》是《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其他部分的总体性和原则性要求,规范和指导其他部分的编制,其他部分是对本文件的细化。
DB11/T2103.1—2023
1
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第1部分:通则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总则、分级管理、管理责任、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管理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单位和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总体要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5907(所有部分)消防词汇
GB25201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
GB/T38315社会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及实施导则
XF/T1245多产权建筑消防安全管理
3术语和定义
GB/T5907(所有部分)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社会单位socialunits
依法注册登记且有固定活动场所的组织。
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
3.2
重点场所keyplaces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或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影响、重大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场所。
4总则
4.1消防安全管理应以防止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为目标。
4.2应确定消防管理目标,编制年度消防工作计划,调配各类管理资源,加强管理质量控制,按计划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4.3应按照GB25201的要求进行消防设施维护管理。
4.4应按照XF/T1245的要求进行多产权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4.5宜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聘用消防专业人员参与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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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4.6应采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手段,提高预防和控制火灾的能力。
4.7应建立义务消防队或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宜与辖区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