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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品控制程序.doc

发布:2021-06-10约2.38千字共3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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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文件版本 第B0 版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发行日期 页 次 第 PAGE 3页 共 NUMPAGES 3页 1 目的 确保对不合格品进行有效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 范围 从进货检验到成品出库及顾客退货的所有不合格产品。 3 职责 3.1 管理部为本程序归口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处置; 3.2 市场部负责进货产品中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和处置实施; 3.3 市场部负责顾客退换货中不合格品的标识、隔离和处置实施; 3.4 制造工程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的标识(成品不合格品标识由管理部负责)、隔离和处置实施。 4 定义 4.1 不合格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 4.2 可疑材料或产品:任何检验和试验状态不明确的材料或产品; 4.3 偏离规范的产品: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仍具有预期使用要求的不合格品; 4.4 返工: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使其满足规定要求; 4.5 返修:对不合格品采取措施,使其部分满足规定的要求,返修品被认定为不合格品。 5 作业流程图(见附件) 6 作业程序 6.1 不合格品的识别与判定 6.1.1 检验人员在产品实现的不同阶段,按策划规定对采购产品、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进行监测和测量,以识别不合格品; 6.1.2不合格品的判定:凡实际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和可疑产品,均为不合格品; 6.1.3 经检验人员判定为不合格品时,由检验人员进行标识,并通知相关部门隔离。 6.2 不合格品的标识 6.2.1 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按《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执行: 6.2.1.1 进货检验不合格,由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或放置不合格品区; 6.2.1.2 过程检验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标识; 6.2.1.3 顾客退回的产品,经检验人员重新检验不合格的,由检验人员进行标识; 6.2.1.4 对仓库定期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进行标识; 6.2.1.5 各阶段的不确定或可疑材料、产品必须按不合格品对待,由检验人员进行标识。 6.3 不合格品的隔离 无论在哪一过程(如采购、生产、转运、仓贮或测量等)发现不合格,均由检验人员负责标识并将其隔离,等候处理。 6.4 不合格品的评审 6.4.1 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控制 进货检验判为批不合格后,仓库管理员用写有红色“不合格”字样的标牌对其进行标识,市场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管理部填写处理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市场部按处理意见进行处置; 6.4.2 过程、最终检验不合格品的评审 6.4.2.1对生产过程中分散、量少的不合格品由检验人员填写《废品通知单》后集中在规定的位置,由责任车间进行处理,必要时,通知现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6.4.2.2对生产过程、最终产品检验中批量的不合格品(如不合格连续发生超过10件),由管理部立即进行调查,填写“不合格品评审表”作为评审记录,管理部填写处理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由责任部门处理; 6.4.2.3 生产过程或最终产品的不合格品如检验人员不能判定时,检验人员需立即上报管理部,管理部提出具体处置意见,责任部门进行处置。 6.5 不合格品的处置 6.5.1 进货检验不合格品的处置 6.5.1.1 选用:由市场部组织从不合格批中挑选合格品; 6.5.1.2 重新验收:重新检验确认是否符合技术标准,通常用于选用后的验收,也可用于纠正检验错误; 6.5.1.3 退货:由市场部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退货处理,若有批量退货情形,需经分管领导审批; 6.5.1.4 让步接收:对已经被判为不合格的产品,经有关部门评审,不经返工可以使用,且不影响产品性能和装配的不合格品,准予让步接收;责任部门负责跟踪不合格的使用情况; 6.5.1.5 返工:对不合格品进行再次加工,使其满足规定要求; 6.5.1.5.1 对结论为返工的不合格品由市场部组织; 6.5.1.5.2 返工产品必须经检验人员再次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6.5.1.6 报废:经确认已无使用价值的零部件,由检验人员填写“废品通知单”报废处理。 6.5.2生产过程不合格品的处置 6.5.2.1 返工:由制造工程部组织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 6.5.2.2 报废:经确认已无使用价值的零部件,由检验人员填写“废品通知单”报废处理。 6.5.3顾客退换货中不合格品的处置 按顾客要求的《质量保证协议》执行;一旦发现不合格品被发运,必须立即通知顾客,管理部、制造工程部应分析原因,采取与不合格的影响或潜在影响的程度相适应的措施。如调换、赔偿或按其它规定的处理,必要时由市场部与顾客协商处理,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求。具体执行《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6 顾客弃权 6.6.1 当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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