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ES-22不合格品控制程序.doc
QES程序文件文件号:********-Q-QP-8.3-2018
标题: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版本号/修订次:2018版/0
共2页第1页
实施日期:2018年01月01日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
2范围
适用于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的产品发生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职责
3.1本公司在主管副总领导下负责不合格品的识别、评审和处置。
3.2责任部门负责对不合格品处置的实施。
4程序
4.1不合格品的分类
a)严重不合格:直接影响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可能导致顾客重大投诉的不合格;
b)一般不合格:个别或少量不影响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不合格。
4.2进货产品的不合格
进货产品不合格的处理可采用让步接收、退换货等方式。
4.2.1对于进货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应在物料上加“不合格”标识,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至商务部,检验员应及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本公司做出处置决定。
4.2.2一般不合格品作让步接收时,由商务部提出《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本公司同意,并在原不合格标签上加注:“让步接收”,直接发给本公司使用。对于进货的重要物资(如试剂等),不允许让步接收。
4.2.3生产和配送服务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物料,经检验员重检后,按上述条款执行。
4.3阀门产品的不合格
4.3.1对阀门产品不合格的处理可采用降级或退货的方式。
4.3.2对于进货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员应在阀门产品上加“不合格”标识,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并将有关信息及时传递至商务部,检验员应及时填写不合格品报告,报本公司、商务部等部门做出处置决定。
4.2.2一般不合格品作降级时,应及时进行标识。
4.2.3当不能降级时,应作退货处理。由商务部负责办理退货手续,并就不合格情况向供方施加影响,促进供方的产品质量。
4.4交付或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
对于已交付或开始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品,应按严重不合格对待,本公司应组织采取相应的纠正或预防措施,执行改进控制程序有关规定;商务部应及时与顾客协商处理的办法,以满足顾客的正当要
QES程序文件文件号:********-Q-QP-8.3-2018
标题: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版本号/修订次:2018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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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日期:2018年01月01日
求。
4.5生产不符合控制
4.5.1当发现不符合生产工作时,技术负责人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不符合生产工作的进行评估,找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适宜的纠正措施,并对不符合生产工作的可接受性进行评价并做出决定。必要时报总经理下令立即停止生产工作,扣发或追回生产报告。
4.5.2当影响到生产合同执行时,应及时通知客户,必要时取消该生产工作。
4.5.3当不合格生产工作可能重复出现或发现体系缺陷后应作认真的分析,找出不合格的原因,并采取适宜的纠正措施以消除不合格原因,防止其再发生。
4.5.4.对质量负有责任的人员应保证这些活动按规定的时间完成。质量负责人指定审核人员对定期有效性跟踪验证,当验证为不符合要求时应采取纠正措施,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4.6质量异议处理
当出现对生产结果有异议或对配送产品的质量有异议时,如在试样留样期内,本公司应与有异议方对留存的试样共同进行再次生产,以再次生产的结果作为判定的依据;如已过试样留样期,本公司应调阅生产原始记录,与异议方共同确认生产过程的有效性;也可将认为有异议的产品共同取样送有资质的机构进行生产,必要时,可申请仲裁。
4.7质量统计
本公司应定期对不合格记录进行质量统计,并用统计技术进行分析,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
4.8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控制
当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公司合格要求时,应责成部门负责人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执行《改进控制程序》。
5相关文件
5.1《生产和配送服务的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
5.2《改进控制程序》
6记录
6.1《不合格品记录清单》
6.2《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
6.3《质量异议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