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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绩效奖金分配方案修订-数字化校园-桂林电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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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电人〔2014〕9号 为进一步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切实贯彻“多劳多得、优绩优 酬”的分配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奖金的激励功能和导向作用,落 实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改革精神,增强学校办 学活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工作质量、贡献大小、适度拉开分配差距,鼓励和支持 各单位和个人多做贡献;进一步加大二级教学单位分配自主权, 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 二、总量核算及分块按比例划拨方法 — 1 — 以上级核定的我校绩效工资总量及比上一年度有适度增加的 原则,确定全校绩效奖金总额(Z)。全校绩效奖金总额分为奖励 性岗位绩效奖金(G)和奖励性业绩绩效奖金(X),即 Z=G+X。 (一)奖励性岗位绩效奖金(G)划拨方法 按二级教学单位现有的在岗人员结构情况下拨,二级教学单 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及教职工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情况进行 二次分配。具体划拨额度按下公式进行。 二级教学单位年奖励性岗位绩效奖金额 S N i i× 12 i 1 其中i 为岗位类别,N i 为该类岗位人数,s 为该单位现有校聘 岗位类别总数。其他单位的奖励性岗位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 和发放。 (二)奖励性业绩绩效奖金(X)的构成 奖励性业绩绩效奖金(X)分为教学绩效奖(X1)、教学单位综 合绩效奖(B)、管理绩效奖(X2)、科研绩效奖(X3)、其他绩效 奖(X4)五个部分,即 X=X1+B+X2+X3+X4. X1、B、X2、X3、X4各块占奖励性业绩绩效奖金(X)的最高比 例分别为 33%、9%、15%、20%、23%.若各块业绩出现超比例情况, 由学校分配领导小组根据业绩增量情况,结合上级核定的绩效工 资总量和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的增量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三、教学绩效奖(X1)分配方法 — 2 — 教学绩效奖 X1分为 A1、A2和教学专项奖。A1是教学基础性 绩效奖,保证教育教学过程的有效实施;A2是教学质量单项考核 奖,A2的奖励额度不低于 A1的 10%;教学专项奖励按教务处制定 的实施办法执行。 (一)教学单位获得 A1 的考核方法及划拨额度的计算 教学基础性绩效奖(A1)分为本专科生教学工作基础性绩效 奖(A11)和研究生教学工作基础性绩效奖(A12),其中 A11不超 过 A1的85%, A12不超过 A1的15%。 通过核定各教学单位的教学业绩点数来划拨教学基础性绩 效,具体核定方法见附件 1。每个教学单位除全面完成年度教学 科研任务外,还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中的十二条基本要求(带*的条 件必选,其他可自选),无本科生的院部要求符合十条基本要求, 可全额获得 A1奖金。如果考核不足十二条(无本科生的院部不足 十条)基本要求,每缺 1条扣减 1%的业绩点数。教学单位按照 A1额度 扣减后业绩点数E A1当量数 的计算办法下拨,由各单位自主决定 A1分配方式。 基本条件 1.*本单位院(部)级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成绩 70 分或以 上。 2.*本单位考核年度内最少召开一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单位 领导班子每学期最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究本科教学工作;领 — 3 — 导班子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二次,其中工科类学院最少有一次 实验类课程;领导班子成员每学期至少监考一次。 3.*本单位教学管理及运行评估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具体要 求及评估方案由教务处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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