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0级培养方案 (二院).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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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能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信息科学技术及产业的发展要求,在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质、工程实践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和创业能力;具备光电子、电磁场与微波等相关领域内宽厚理论基础、实验能力和专业知识,能在该领域内从事光电子、光通信、电磁场、射频微波等方面的科学研究、设计制造、运营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工程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数学、物理、光电子、电磁场等领域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的信息电子实验技术、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基本训练。要求具有较广泛的自然科学知识及较扎实的数理基础;具备英语基本能力,能用英语获得本专业的原始信息;具有光电子技术、光通信、微波通信技术和系统的设计、研究、开发和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较好的人文素质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
2.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必须的较宽的技术基础理论;
3.具有光电子、光通信、射频微波电路与系统的设计应用能力;
4.具有较强的本专业领域的实验能力,计算机辅助设计和测试能力以及工程实践能力;
5.了解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主干学科、主要课程和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干学科:电子科学与技术
主要课程:C语言程序设计、电路分析基础、现代光学工程、信号与系统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逻辑、电磁场、微波技术、光电子学、光电器件与系统、光通信技术、微波通信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微波电路及CAD技术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机械工程训练、电子认知实习、工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一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不少于43周。
主要专业实验:电路分析基础实验、模拟电子技术实验、数字逻辑实验、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实验、电磁场与微波技术实验、光电子学实验等、现代光电信息处理实验、光通信技术实验等。
四、毕业合格标准
1.符合德育培养目标要求。
2.学生最低毕业学分为190学分。包括:所有课程、实践教学环节、文化素质教育、军训、公益劳动等。
3.符合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五、标准修业期限和授予学位
标准修业期限:四年
授予学位:工学学士
六、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表一)
七、专业培养计划总学时、学分统计表(见附表二)
八、本专业供辅修的核心课程(见附表三)附表一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教学进程计划表(必修部分)
课程类别 主
要
课
程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时分配 学
分
数 各学期学时分配 应
修
学
分 总
计 讲授 实验 课程实践 上机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课
内 课
外 公
共
必
修
课 BG9009 职业生涯与发展规划 16 16 1 16 40.5
BG9002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48 40 8 3 48 BG9005 形势与政策 8 8 0.5 8
BG9001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8 40 8 3 48 BG9004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32 24 8 2 32 ★ BG9008 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88 72 16 5.5 88* ★ BG6301-04 大学英语Ⅰ—Ⅳ 256 256 16 64* 64* 64* 64* BG7113-16 体育Ⅰ—Ⅳ 128 128 8 32 32 32 32 BG9006 就业指导 24 24 1.5 24 公共必修课小计 648 608 40 40.5 基础必修课 BJ00033 工程制图C 32 32 2 32 32.5
★ BJ00041 C语言程序设A 56 56 3.5 56* ★ BJ70441-51 高等数学AⅠ—AⅡ 176 176 11 88* 88* BJ70012 线性代数B 32 32 2 32 ★ BJ70581-91 大学物理AⅠ—AⅡ 112 112 7 64* 48 BJ7111-12 物理实验Ⅰ—Ⅱ 48 48 3 24 24 BJ7106 概率论 32 32 2 /32* BJ70022 复变函数B 32 32 2 32/ 基础必修课小计 520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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