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pdf
贺兰山东麓酿酒葡萄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酿酒葡萄术语和定义、产地及品种要求、栽培管理要求、质量要
求、检验规则、包装、运输、贮藏、追溯管理要求及召回的质量控制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宁夏贺兰山东麓产区酿酒葡萄生产的质量控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
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2021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
GB/T15038-2006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NY/T1276-2007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
NY/T1600-2008水果、蔬菜及其制品中单宁含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
DB64/T1511-2017葡萄及葡萄酒中花色苷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DB64/T1708-2020贺兰山东麓产区葡萄园建园技术规程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贺兰山东麓Helanmountaineastregion
宁夏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位于东经105°45′39″—106°27′35″,北纬37°43′00″—39°
05′3″。
酿酒葡萄winegrape
用于酿酒,且果穗完整、成熟,具有一定色泽及芳香,可进行发酵的新鲜葡萄。
4产地及品种要求
选址原则
符合DB64/T1708-2020的规定。
1
环境空气质量
符合GB3095-2012中环境空气质量要求的规定。
灌溉用水质量
灌溉水质达到GB5084-2021规定二级以上标准。
品种要求
酿酒葡萄品种选择以下优良品种:
a)红色葡萄品种:赤霞珠(CabernetSauvignon)、蛇龙珠(CabernetGernischet)、梅鹿辄
(Merlot)、紫大夫(Dunkelfelder)、黑比诺(PinotNoir)、品丽珠(CabernetFranc)、
西拉(Shiraz)、马瑟兰(Marselen)、小味儿多(Petit-Verdot)。
b)白色葡萄品种:霞多丽(Chardonnay)、贵人香(ItalianRiesling)、雷司令(Riesling)、
威代尔(Vidal)。
5栽培管理要求
符合DB64/T1708-2020的规定。
6质量要求
葡萄采收要求
酿造贺兰山东麓葡萄酒的酿酒葡萄应根据本产区的特点按照总酸和总糖进行采收,白葡萄总糖不
低于190g/L,红葡萄总糖不低于220g/L。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外观要求
项目优级品良级品
穗型和果型具有本品中固有特征、果粒均匀
外观新鲜整洁
着色不含着色不良果着色不良果所占比例≤2.0%
杂质葡萄不含有杂质葡萄含杂量在0.5%以内
异常果(二次果、生青果、病虫
≤2≤5
果、泥浆果)
理化指标
6.3.1酿酒葡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