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5月,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合集(链接).docx
文本预览下载声明
截至2021年5月,有效的增值税优惠政策合集(链接)
一、增值税
1.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
2.蔬菜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
3.救灾救济粮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
4.对湖北省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政策速递】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5.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
【政策速递】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
6.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十五)款
7.为了配合国家住房制度改革,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四)款
8.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五条
9.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款第6项
10.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出租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1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九)款第2项
12.军转干部从事个体经营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四十)款第1项
13.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三十九)款第1项
14.企业安置军转干部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四十)款第2项
15.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扣减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16.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17.残疾人专用物品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4〕60号)
18.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一)款
19.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二)款
20.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三)款
21.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四)款
22.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五)款
2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
显示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