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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确保供应商能够长期稳定地供应符合本公司品质、交期、价格、服务等要求的各类材料,持续推动公司所用材料品质的稳定与提升,特制定本办法,对供应商实施全面的开发、评估与考核管理。
二、使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向本公司提供生产物料(包括原料和生产辅料)及服务的所有供应商。
客户指定供应商或市场垄断供应商,不适用本办法中的考核奖惩及订单分配规则。
在季度评估周期内,交货批次少于3次的供应商,不纳入当季评估范围。
三、定义
新供应商:指与本公司从未开展过业务往来;或过去半年以上未发生业务往来;又或虽有业务往来,但本次采购的物料类别与以往完全不同的供应商。
四、职责
(一)供应商评估小组
成员构成:由物控部(含物控、采购、仓库岗位人员)、工程技术部、品管部、生产部相关人员共同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新供应商的调查、评估与选择工作;定期对供应商开展实地考察、评估和考核;根据评估结果,决定与供应商业务合作关系的确立或终止。
(二)品质部
负责收集并整理供应商评估期内各类物料的质量统计数据,开展质量分析工作,同时参与供应商品质管理方面的评估。
(三)工程技术部
对供应商提供的新物料样板进行确认,制定采购物料的技术标准,并参与供应商工艺技术管理方面的评估。
(四)物控部
主导供应商的选择、评估、评审和考核工作;维护并协调与已确立合作关系供应商的合作,致力于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负责供应商关系管理的日常事务。
五、作业程序
(一)新供应商开发
意向供应商调查:物控部负责组织对有合作意向的供应商进行基本情况调查,调查内容涵盖营业执照、企业规模、资金状况、设备生产条件、供货能力、企业信誉、品质技术保障能力等,并如实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可行性评审与实地考察:物控部依据《供应商调查表》进行采购可行性评审。对于主要意向供应商(零星、辅助易耗材料供应商除外),由物控部牵头,组织供应商评估小组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评估。考察人员需独立、客观地评估企业生产规模、品质和技术现状,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在《供应商现场评估表》中。评估结果经物控部上报生产总监审核,再报总经理批准,审批通过的供应商成为初步评审合格供应商。
名录更新与分发:经总经理批准合格的供应商,物控部根据《供应商现场评估表》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更新后的名录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受控管理,受控后分别发放至物控部用于开展购货合作、品质部用于合格供应商检验,同时抄送财务部存档备查。
资料建档:人力资源部为《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所有供应商建立《供应商基本资料卡》,进行备案管理。
特殊供应商处理:客户指定供应商,采购员可要求其填写《供应商资料卡》,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无需现场评审即可申请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
采购限制:除上述特殊情况及总经理特批外,禁止向未录入《合格供应商名录》的供应商采购货物。
样品试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物控部组织提供物料样板,交由工程技术部进行试用。
小批量采购:样品试用合格,且价格通过《物料、物品报价审批作业流程》评审确认后,可开展小批量采购。
(二)供应商供货情况考核与定期评估
评估周期:《合格供应商名录》中的供应商(客户指定供应商除外)及正在交易的供应商,每季度进行一次供货情况评估。
评估流程:
品质部将本评估期各来料品质相关资料填写在《供应商品质评分表》中,经品质部经理审核后提交物控部,由物控部录入《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
评估结果客观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估表》,经物控部报送制造中心总监审核,再报总经理审批。
主要材料供应商评估:对于对产品质量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材料供应商,除常规季度评估外,物控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由品质部、工程技术部专人参与的实地评估,评估结论记录在《供应商定期评估表》,按流程审批后录入《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实地考察评估栏。
评估指标与评分标准:
质量(30分):由品管部根据进料批次合格率计算得分(计算公式:进料批次合格率×30)。
交期达成率(30分):物控部依据《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以交货准时率×30得出得分。
服务(配合度)(20分):根据《供应商交货统计分析表》,每出现1次影响生产的情况扣除2分,直至扣完为止。
价格水平(20分):市场行情下降时,供应商主动降价不扣分;经通知后才降价的,每次扣2分;拒绝降价的得0分。
总得分计算:供应商评估总得分=质量得分+交期得分+服务得分+价格水平得分,记录于《××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
等级评定:
一级供应商:总得分≥90分;
二级供应商:70分≤总得分≤89分;
三级供应商:60分≤总得分≤69分;
不合格供应商:总得分≤60分。
评估结果执行:《供应商定期评估汇总表》经总经理审批生效后,交行政人力资源部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