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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
版 本 号: 2018 版 V1.0 附件数: 8 密 级:机密
撰写部门:招采中心 撰 写:郭振明、刘琰萍 审 核:彭开健
审 核:王树芳 审 定:刘军 批 准:侯继伟
1 目的
为规范供应商的甄选、评定和管理工作,提高招标采购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涉及的工程、物资、服务等类型供应商的管理工作。
3 术语与定义
无
4 职责分工
4.1 招采部门
4.1.1 招采中心
4.1.1 新供应商的开发、现场审核及评定工作;
4.1.2 审核并参与分 / 子公司限额外采购供应商开发管理;
4.1.3 合格供应商名录汇总并抽查分子公司供应商开发管理工作;
4.1.4 组织发起对在合作供应商年度评价工作;
4.1.5 管理和维护供应商档案;
4.1.6 供应商关系维护;
4.1.7 供应商违规处理;
4.1.2 分/ 子公司招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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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新供应商的开发、现场审核及评定工作;
4.1.2 组织发起对在合作供应商年度评价工作;
4.1.3 管理和维护供应商档案;
4.1.4 供应商关系的维护;
4.1.5 供应商违规的处理;
4.1.6 向招采中心提报限额外采购供应商开发管理情况;
4.1.7 《合格供应商名录》提报招采中心备案。
4.2 风控法务部门
4.2.1 收集供应商开发计划;
4.2.2 参加供应商考察、现场审核及评定工作;
4.2.3 审核合格供应商名录。
4.2.4 参与供应商关系维护。
4.3 技术部门
4.3.1 参加供应商考察、现场审核及评定工作;
4.3.2 与供应商进行订购物资生产过程中的技术交流、沟通与确认;
4.3.3 参与供应商年度评价工作;
4.3.4 参与供应商关系维护;
4.4 质量安全部门
4.4.1 参加供应商考察、现场审核及评定工作;
4.4.2 参与供应商年度评价工作。
4.4.3 现场监造(箱变、逆变器、汇流箱);目前招采请第三方组件监造,出厂前的检验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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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成本部门
4.5.1 参与供应商年度评价工作。
4.5.2 参与供应商关系维护。
4.6 工程部门
4.6.1 参加工程类供应商考察、现场审核及评定工作;
4.6.2 参与供应商年度评价工作。
4.6.3 参与供应商关系维护。
5 管理程序和方法
5.1 供应商分类
供应商分为 A 、B、C 三类:
5.1.1 A 类为重要的物资、设备、工程、服务供应商,如光伏类的组件、逆变器、支架、
箱变、电缆、汇流箱六大件等物资供应商,风电类的风机、塔筒、基础环、箱变等
物资供应商,成套设备供应商,光伏电站和风电场的 EPC 总包工程供应商,涉及
公司未来发展方向的前期规划类服务供应商等;
5.1.2 B 类为一般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如光伏电站类的 GIS、SVG 、主变、接地变
等升压站设备和二次设备等物资供应商,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及其他需技术、质
量、风控一起评审的供应商;
5.1.3 C 类为非关键物资、工程、服务供应商,如行政办公类物资供应商,小型工程施工
单位,监理、可研等服务供应商。
5.2 供应商的开发与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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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1 招采部门根据项目需求编写《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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