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_T2277-2014_皖南花猪种猪选育技术规范_安徽省.docx
ICS65.020.30
B43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34/T2277—2014
皖南花猪种猪选育技术规范
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4/T2277—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安徽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黄山市乌金园养殖有限公司、黄山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中心、黟县皖南花猪繁育
中心、休宁县蓝田镇老五皖南花猪养殖场、黄山市质量技术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小发、李永胜、吴承武、蒋震华、李桂荣、吴双才、查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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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2277—2014
皖南花猪种猪选育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皖南花猪的猪场建设、基础猪群的组建和管理、选育和档案记录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皖南花猪品种选育。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DB34/T777安徽省种猪场建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从品种或系中选择一定数量的猪群组成零世代基础群,通过闭锁群内基因随机配合,群内血统中等
程度的近交,使其后代与这一优秀个体保持较高程度的亲缘关系,提高群体基因的纯合度,得到较优的
基因组合并保持或积累其系祖的优秀品质,使群体具有共同祖先的优良特性。
4猪场建设
5.1在安徽省南部的休宁县、歙县和黟县等原产地,对动物防疫部门检疫合格的皖南花猪现存种猪群
的血缘进行分析,筛选出生产性能和繁殖性能优良的血缘。
5.2从2~5胎原种群中筛选出体型外貌明显具有皖南花猪品种特征特性、无遗传疾患、繁殖性能好、
生长速度快、胴体品质好的个体组建基础群。引种应避开严寒和酷暑,选在春秋两季进行。引种前检疫
应符合GB16567的要求。
5.3基础猪群中个体健壮、血统清楚,血缘数不少于6个,群内公母猪比例宜维持1:5。
5.4采用闭锁-开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群体继代选育,一年一世代,允许世代交替,对核心群中性能表
现特别好的种猪,允许再留至下一世代,与后代一起共同组成新的核心群,更叠比例不宜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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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T2277—2014
5.5种用公猪实行单栏饲养,种母猪怀孕后期应单栏饲养。种猪应配置饲料定时、定质、定量饲喂,
保证猪只采食正常、皮毛光滑、膘情适中、对外界反应敏感。种公猪性配种、种母猪哺乳时应适当增加
饲喂量。
5.6同类供测猪应血缘清楚,宜在同一分娩季节中选择,管理条件和营养水平应均衡。
6选育
6.1选配
6.1.1采取血缘分组,将没有血缘关系的公母猪进行交配,1~2个世代后,再随机交叉选配,应避免
全同胞的随机交配。可采用专业育种软件安排选配计划,兼顾种猪血缘间、血缘内的配种比例,进行种
公、母猪的选配。
6.1.2后备种公猪4~5月龄体重35~40kg开始配种。适配种公猪每天可配种1~2次,连续配种或
采精2~3天后休息一天。配种宜安排在上午饲喂后1~2小时进行;每天进行配种两次,则应早晚各
一次,并尽量使中午休息的时间长一些。种公猪配种隔日一次每周不得超过3次,初配公猪每周配种
1~2次。种母猪使用不超过5胎,种公猪适配后使用不超过9个月。
6.1.3后备种母猪3~4月龄初配,5月龄体重30~40kg适配,配种时间应控制在发情后36小时以
内。发情期配种两次的,应保障同一母猪二次配种,不得采用其他公猪双重配种。
6.2性状评价
6.2.1.1以品种特征、繁殖性能、生产性能和胴体性状作为选育的评价指标。
6.2.1.2种公猪选择的重点是屠宰性状(附录A)和生长速度等生产性能。
6.2.1.3种母猪选择的重点是产仔数、断乳成活率和出生窝重等繁殖性能。(附录B)。
6.2.1.4按6月龄体重和体尺(附录C)、300日龄体长、仔猪断乳窝重等指标对种猪的生产性能进行
评价。
6.3选择
在每个世代中选出符合本品种特征、生长发育好、体重较大、皮毛光亮、背部宽长、四肢结实有力、
生殖器官发育良好、乳头7对以上、无遗传疾患的断乳仔猪作为测定猪,并对其佩戴耳标做好记录。
每窝选取比例不超过60%。
3月龄时,从初选的测定猪中选出适应力强,生长发育正常,体格健壮、体重较大、没有副乳头、
公猪睾丸良好的个体转入下阶段。每窝选留比例不少于50%。
6.3.3.1母本以繁殖和生长性能为主,父本以生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