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驾驶装备示范应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准编制说明.pdf
《无人驾驶装备示范应用技术规范》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根据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电子产业发展促进会(以下简称
“穗智促”)《关于低速无人车示范应用技术规范系列团体标
准立项的通知》(穗智促〔2024〕18号)文件,穗智促批准该系
列团体标准立项。
2.标准起草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广州赛特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长沙行深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中新
国际联合研究院、广州环境卫生机械设备厂有限公司、莱茵技术
监督服务(广东)有限公司、九识(苏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众诚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新石器慧通(北京)科技有
限公司、广东工业大学、中山大学(心理学系)、广州软件应用
技术研究院、广州华工机动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京东乾石
科技有限公司、科学城(广州)数字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东星
舆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广州侨银数智
城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高新兴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广州高新兴
机器人有限公司、广州文远知行科技有限公司、祺迹汽车科技
(广州)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计划完成时间2025年6月。
3.主要工作过程
该标准项目按计划开展了以下工作:
2024年3月,穗智促发布了《关于低速无人车示范应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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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系列团体标准参编单位报名的通知》(穗智促〔2024〕3
号),组织了低速无人车厂家及上下游产业链企业、第三方测试
机构、高校等单位召开团体标准的启动会,邀请牵头单位工业和
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介绍团体标准立项背景、任务要求、编
制思路和进度安排,穗智促征集参编单位,组建标准起草组。
2024年5月,穗智促组织了5位行业专家召开团体标准立项审
查会,经审查,专家组建议团体标准立项。并同步在全国团体标
准信息平台及公众号发布了《关于低速无人车示范应用技术规
范系列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穗智促〔2024〕18号)。
2024年5至9月标准起草组通过资料查询、会议座谈、企业走
访等多种方式开展调研,讨论形成团体标准草案稿,确定标准技
术框架,分工编写各章节技术内容。
2025年2月28日起施行的《广州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发展条
例》(下称“条例)中,将“低速无人车”规范定义为“无人驾
驶装备”(指搭载传感器、控制器、执行器等设备,利用通信与
网络技术,按照设定的路线自动行驶或者移动的装置),本系列
团标原命名《低速无人车示范应用技术规范》,根据条例相应修
改命名为《无人驾驶装备示范应用技术规范》系列团标。
2024年9至2025年4月,起草期间,标准起草组多次组织召开
了团体标准研讨会。充分征集各起草单位的意见与建议,组织研
讨会对收集到的意见与建议进行讨论分析,并形成处理意见。
二、标准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1.编制原则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
的结构和编写》编制。
本标准密切结合我国国情,做到技术先进合理、使用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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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可行。
2.标准主要内容
本标准《无人驾驶装备示范应用技术》系列包含5个系列的
内容,具体包括:
(1)术语与分类
(2)安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
(3)自动驾驶要求及试验方法
(4)信息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5)安全监管要求
三、若标准的技术内容涉及专利,则应列出相关专利的目录
及其使用理由。
无。
四、主要试验或验证的分析、综述报告、技术经济论证,预
期的经济效果。
起草组成员包括无人驾驶装备厂商、第三方测试机构、产业
链企业及高校等,对无人驾驶装备示范运营进行了相关性能测试,
并与多家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讨论,确定本文技术要求与测试方
法的可行性、科学性,为本文件的落地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本标准将更好的指导智能网联汽车的监管及运营,促进智能网联
汽车产业的进步与发展,具备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