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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管理制度总则
为加强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医院诊疗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互联网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应遵循“依法依规、安全有效、便捷可及、创新发展”的基本原则。依法依规是指严格遵守国家医疗卫生和互联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诊疗活动合法合规;安全有效强调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遵循医疗行业规范和诊疗指南,确保患者获得科学、合理、有效的医疗服务;便捷可及旨在利用互联网技术,打破时空限制,为患者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资源的可及性;创新发展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推动医疗服务模式创新和医疗技术进步。
本制度适用于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包括作为实体医疗机构第二名称的互联网医院,以及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实体医疗机构以互联网医院作为第二名称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其业务由该实体医疗机构统一管理;独立设置的互联网医院按照相关规定独立运行,其诊疗服务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诊疗服务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形成分工明确、协同合作的管理机制。设立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感染管理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组织,负责对互联网医院的医疗质量、药事管理、医院感染等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价。
在诊疗服务过程中,互联网医院应与实体医疗机构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确保患者电子病历、检查检验结果等医疗信息的实时共享和动态更新。加强信息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障患者个人信息和医疗数据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和滥用。严格遵守《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与患者签订信息使用授权书,明确信息使用范围和保密责任。
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受理、调查和处理患者的投诉和建议。设立专门的投诉受理部门或岗位,公布投诉渠道和联系方式,确保患者的诉求能够得到及时回应和解决。对投诉处理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不断改进诊疗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积极配合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互联网医院应加强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建立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等协作机制,实现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积极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通过技术支持、人员培训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鼓励互联网医院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开展产学研合作,加强医学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为互联网医院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本制度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调整以及互联网医院发展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全体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不断提高互联网医院诊疗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安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