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206动力工程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docx
动力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专业(领域)代码:085206
一专业(领域)简介及研究方向
动力工程是研究工程领域中的能源转换、传输和利用的理论和技术,提高能源利用率,减少一次能源消耗和污染物质排放,推动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应用工程技术领域。本专业领域依托“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一级学科,培养在能源转换、传输及利用、节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规划与设计、工程项目实施与管理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本专业领域拥有以双聘院士、省“百人计划”工程人选、海外特聘教授、湖湘英才等高水平教授为核心、青年副教授与博士为骨干的学科团队与研究生人才培养队伍体系,具有良好的软硬件条件与丰富的学科专业资源,拥有“能源系统与动力工程”国家实验示范教学中心、“电力生产与控制”国家虚拟仿真实验中心、“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湖南省重点实验室、“能源高效清洁利用与转换”湖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清洁能源与智能电网”湖南省2011协同创新中心、湖南省“海智计划”基地、能源动力关键设备材料与安全性检测评价技术湖南省研究生培养创新基地、长沙市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中心等一批高水平特色学科专业平台;与国内外能源转换、能源装备研发、设计及制造单位构建了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已成为国内能源电力领域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基地。
本专业领域设有5个主要研究方向,如表1所示。
表1专业领域研究方向
序号
研究方向
1
节能技术及工程应用
2
动力机械技术及工程应用
3
新能源技术及工程应用
4
清洁燃烧技术及工程应用
5
能源经济与管理
二培养目标
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的需要,以实践能力和专业综合素质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结合为途径,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特定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动力工程专业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具备: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与强国复兴梦想而奋斗。
2、熟悉动力工程专业领域的现状、发展动态和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具有本专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动力机械及设备、能源转换与利用的工作原理及其设计制造、检测控制、试验研究的方法和技能;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胜任能源与动力工程领域的设计、研究开发与技术管理工作。
3、身心健康,热爱生活,对自己的科学研究工作规划合理,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行为习惯。
三培养方式
1、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培养方式。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在职不脱产的学习方式,但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得少于6个月。
2、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双导师制是指1个校内导师,1个校外社会实践部门的导师,以校内导师为主,校外导师为辅的指导工作。导师指导应贯穿整个培养环节,其中校内导师主要负责研究生的业务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校外实践部门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3、学院培养委员会负责对其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送审、论文答辩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学制与学分
1.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
2.课程学习时间原则上为一年。
3.最低学分要求
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达到最低学分(68学分)要求,总学分及相关课程与环节的学分要求详见表2所示。
表2学分要求
总学分
课程总学分(26学分)
必修培养环节学分
(8学分)
学位论文学分(34学分)
学位基础课
选修
课程
专业实践
开题
报告
学位论文
公共基础课
专业基础课
68
5
12
9
6
2
34
五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分学位课程与非学位课程,详见表3所示。
表3课程设置表
课程
类别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学分
开课
时间
备注
学位基础课
公共
基础
课程
G1211001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2
Ⅱ
必修5学分
G1211002
自然辩证法概论(理工类必修)
1
Ⅰ
G1311003
工程硕士英语(工程硕士必修)
2
Ⅰ
专业基础课程
G1011007
高等工程数学(工程硕士必修)
3
Ⅰ
至少选12学分
Z0611001
传热传质理论与工程应用
2
I
Z0611002
热力学循环理论及应用
2.5
I
Z0611003
高等流体力学及工程应用
2.5
Ⅱ
Z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