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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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为“红宝丽”或“公司” )为了进一步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机制,确保公司发展目标的实现,保护投资者利
益,制定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
550 万份限制性股票。为配合该计划的实施,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原则
本办法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态度、能力、业绩
等工作绩效的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对象的
工作绩效和岗位职责进行评价,以客观标准和事实为依据,实现限制性股票激励
与本人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结合。
二、考核组织职责与权限
1、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负责
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2 、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
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三、考核对象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3、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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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公司董事会聘任,且与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和中
层管理人员都已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
四、考核方法、内容及期间
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根据公司、员工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
确定。
(一)公司层面考核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550万股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及预留限
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要达到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公司业绩
考核条件。
(二)激励对象层面考核
1、考核依据
被考核人员所在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KPI)指标和
激励对象综合素质。
中高层的业绩指标主要依据是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发展目标(KPI)指标;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业绩指标的主要依据是部门目标、个人目标。综合素质包
括员工执行公司制度的情况、员工的态度、知识和能力等。
2 、考核方法
先由被考核人进行自评,再由考核人进行打分;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由直
接上级、部门负责人及考核小组进行业绩目标和综合素质的考核。工作成果占比
70 %,工作能力占比15%,工作态度占比15%。
3、考核内容
(1)工作成果
指在岗位说明书中列出的,对本岗位工作有重要意义的关键业绩指标,如销
售额、费用率、存货周转率、产品合格率、采购及时率、投诉处理及时率等。
具体从财务维度、顾客维度、内部运营管理、学习成长四个平衡维度,建立
年度KPI 指标进行考核。
(2 )工作能力
指按不同类别的岗位所确定的、在岗位说明书中描述的、在不同的职位上完
成工作所需要的能力标准,包括计划与决策能力、协调与组织能力、领导能力、
2
创新能力、学习和引进新知识新技术的程度和能力等。
(3 )工作态度
工作主动性、责任感、团队精神和纪律性。
4 、绩效考核期间:激励对象申请解锁限制性股票前一会计年度。
5、考核次数:限制性股票激励考核期间每年一次。
五、考核程序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对考核对象的身份、信息进行确认,并经监
事会核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核操作,统一制作表格,参与
评分,考核结果保存,所有被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报告须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
认。
2 、年初,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小组根据岗位说明书、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以及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个人通过与被考核对象的互动,确定被考核人员当年的
关键业绩指标。年终,根据年初确定的关键业绩指标等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等级标准:
考核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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