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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PDF

发布:2018-08-18约2.78千字共4页下载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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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世茂股份”或“公司”)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竞争力,促进公司长期 稳定发展,制定了《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1000万份股票期权。为配合该计划的实施,现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 考核目的与原则 本办法通过对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与 业务人员的态度、能力、业绩等工作绩效的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股权激励 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对象 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实现股票期权激励与本人工作业绩、能力、态度紧密结合。 二、 考核对象 本办法适用的考核对象包括参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下述人员: 1、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核心管理、技术及业务人员。 以上被激励对象中,董事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产生,高级管理人 员需经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被激励对象需在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任职,已与公 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 三、 考核组织职责权限 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 组织、审核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考核工作。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 3、公司人力资源、公司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资料的搜集和 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4 、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 四、 考核方法、内容及期间 1、考核依据 被考核人员 《个人绩效指标》/ 《绩效责任书》、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2 、考核方法 结合年度工作目标和个人绩效量化考核指标,召开人力发展会,对考核对象 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两个维度采取逐级考核、等级评定是否合格的办法。 (1)工作业绩 参考在 《个人绩效指标》或《绩效责任书》及公司相关年度考核体系中列出 的、对本岗位工作有重要意义的关键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如销售收入、毛利率、 费用率、客户开发数量、客户满意度、利润总额、应收账款周转率等。 (2 )工作能力 参照在岗位说明书及公司相关年度考核体系中列出的、对完成本岗位职责所 需的主要工作能力指标进行考核,主要包括计划与决策能力、协调与组织能力、 领导能力、创新能力、学习和引进新知识新技术的程度和能力等。 4 、额外加分与减分 (1)额外加分 考核期间考核对象有实现效果明显的业务与技术重大创新、高效完成对公司 发展具有战略性意义的重要工作、或获得重大创新奖项或重要专利等情况的,经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认,可获得额外加分,具体加分数值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 情况决定。 (2 )重大失误和违纪减分 考核期间考核对象本人或其直接下属发生重大差错或失误,使公司声誉受损 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 认,应予减分,具体减分数值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视情况决定。 5、考核期间:股票期权行权前一会计年度。 6、考核次数:股票期权行权期间每年一次。 五、 考核程序 1、每一考核年度由公司制定被激励对象年度工作业绩目标,并与考核对象 签订年度岗位目标责任书,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2 、公司财务部与人力资源部在每一年度结束后汇总考核数据,形成年度考 核数据报表,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3、考核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负责具体考核操作,统一制 作考核表格,由直接上级对考核对象从工作业绩、工作能力二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组对上述考核评分进行审核,并出具《绩效考核结果及评 估意见》。 4、考核结果等级标准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尚可 需改进 考核得分 A B+或B C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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