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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期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宁波理工监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拟依据 《宁波理工监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对公
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下简
称“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为了保证股权激励计划能够得以顺利实施,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试行)》、《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
备忘录 2 号》、《关于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通过对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员从关键业绩、重点工作和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工作绩效的
全面客观评估,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同时对激励对象进行有效的
保留和激励,提升公司业绩并促进公司长期战略目标的实现。
第二条 考核原则
考核评价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考核指标与公司战略紧密
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对激励对象进行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短期经营成
果和长期发展相结合的全面考核原则,并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而不断修正绩效考核
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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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考核对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
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
员。
第四条 考核组织与权限
1、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制订。
2 、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和审核考核工作。
3、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考核工作的进行,包括相关考核数据的搜集和提
供、复核、核算等,并对提供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五条 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期间为每个会计年度。
2 、考核内容主要为业绩和财务指标、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产品研发和新项
目开发、生产和内部运营等四个方面,并设置相应的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指标
业绩和财务指标 收入、毛利、净利、费用、成本等
市场开发和客户维护 订单取得、合同金额、新市场开拓、销售回
款、客户满意度等
产品研发和新项目开发 研发成果、产业化进程、对生产和销售的技
术支持、新项目新产品实现量产等
生产和内部运营 计划达成率、内部和外部运营支持等
3、各项考核指标分别由不同的部门提供考核数据。
4 、公司结合不同激励对象的管理层级、职位类别和主要价值贡献方式、对考
核指标进行不同的考核权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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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考核程序
1、年度考核于每一年度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完成。
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分别确定被考核对象的任
务指标、指标值及权重,作为年度绩效考核的依据。
3、公司人力资源部每月跟踪汇总考核数据,形成月度考核报表报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备案。
4 、年度考核结束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考核操作,统一制作表格,组织
收集被考核对象月度绩效考核得分及年度绩效得分,并出具《绩效考核评估意见》,
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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