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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89 证券简称:拓普集团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NINGBO TUOPU GROUP.,LTD. )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16 年4 月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1、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预案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2 、本预案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实施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 号—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要求编制。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下简称:“本预
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
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
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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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
的含义。
1、拓普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已经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批准。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在内的不
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除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邬建树外,其他发行对象须为符合中
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
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购
买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其他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其管理的
2 只以上基金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
资金认购。
除邬建树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
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
优先原则确定。
邬建树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之日起
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余不超过9 名特定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锁定期结束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2016 年4 月12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
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的 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1.47 元/股。最终发
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
文后,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由公司
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公司的股票在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作
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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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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