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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一○年八月
深深宝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非公开发行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
均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
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本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
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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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深宝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特别提示
1、深圳市深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已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复、通过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和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宝华城的关联自然人林
逸香女士、夏振忠先生、曹丽君女士、郑玲娜女士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除
林逸香女士、夏振忠先生、曹丽君女士、郑玲娜女士外的其他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
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
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及自然人等。除已确定的
发行对象外,其他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
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之 90%,即不低于 7.83 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根据董事会决议进行相应调整。
4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700 万股(含 7,700 万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相应调整。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5、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10 万元,拟投资于:以收购深
宝华城 48.33% 的股权项目为基础,投资茶产业相关项目(茶产业链综合投资项目、
年产 300 吨儿茶素综合利用项目、精品茶叶连锁项目、茶及天然植物研发中心项目)
和调味品生产线扩建项目。
6、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拟收购的深宝华城48.33%股权的审计工作已完成,
相关股权的资产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待评估相关工作完成并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确认后,评估结果将在发行预案补充公告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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